當前信息:現實版“監守自盜”?上千名美國官員買賣自己監管的股票......
美國政府的一些官員生動詮釋了什么叫“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
(資料圖片)
本周,來自媒體的一份調查指出,美國政府部門的數千名官員持有著與自己所在機構相關行業的公司股票。
這份調查獲取并分析了2016至2021年美國政府約1.2萬名高級雇員、政界人士以及總統任命官員的逾3.1萬份財務披露表格,包括了這些官員及其配偶或子女報告的約85萬筆金融資產和逾31.5萬筆股票、債券和基金交易的數據。
調查發現:
當美國政府加強對大型科技公司審查時,超過1800名聯邦官員報告稱,他們至少持有或交易了四大科技股(Facebook、谷歌、蘋果和亞馬遜)中的一只。包括聯邦貿易委員會和司法部在內的五個機構的50多名官員報告說,在他們的部門宣布對這些公司采取執法行動(如指控和和解)前不久,他們交易了這些公司的股票。2016年至2021年期間,美國國家環境保護局雇員及其家庭成員平均每年共持有40萬至近200萬美元的石油和天然氣公司股票。約70名聯邦官員報告稱,他們使用了風險更高的金融手段,如賣空和期權交易,其中一些個人交易的價值在500萬美元至2500萬美元之間。根據聯邦法規,官員投資1.5萬美元及以下股票不被視為潛在沖突,投資5萬美元及以下專注于某一特定行業的共同基金也不被視為潛在沖突,并且法律沒有限制投資多元化基金。
盡管美國的聯邦雇員被禁止操作與他們有直接經濟利益關系的事務,相關法律也禁止出現利益沖突,但調查中仍然發現了許多這樣的例子。
例如,一位國防部官員在一家國防公司從五角大樓獲得新業務之前,曾五次購買該公司的股票。
通常情況下,負責道德審查的官員都證明這些官員遵守了相關規定,或者證明他們處在一些豁免的情況,更有甚者也會直接放棄這些審查。
曾經在負責監管官員利益沖突機構擔任總法律顧問的Don Fox表示,聯邦機構官員中有許多人不為公眾所知,但他們“在影響美國人日常生活的事情上擁有巨大的權力和影響力,比如公共衛生和食品安全、外交關系和貿易監管”。
他指出,調查中的許多案例“顯然違反了法律背后的精神,即維護公眾對政府的誠信的信心。”
根據這項調查,美國財政部有超過40%的高級官員持有他們所在機構接觸過的公司的股票,比例居于首位;緊隨其后的是美國國家環境保護局、國防部、國稅局、證券交易委員會和美聯儲,這些機構的涉案官員比例均高于平均水平。
1978年,美國通過的《政府道德法案》(Ethics in Government Act)要求超過一定薪酬水平的聯邦高級雇員每年提交財務報告,列出他們的收入、資產和貸款。但大多數官員的財務信息只有在要求的情況下才會公開。
當本次調查方向每個聯邦機構提交書面請求時,有些聯邦機構很難披露這些信息,而有些機構至今還未披露所有報告,美國國土安全部沒有提供任何財務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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