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最嚴格生態環保法律制度 環保
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長江保護法、生物安全法,修改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森林法,作出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依法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議……短短3年時間里,全國人大常委會共完成12部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和一個決定的制定修改工作。
“十三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有關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立法修法工作,為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有力保障?!比珖舜蟪N瘯ㄖ乒ぷ魑瘑T會副主任許安標說。
嚴密法治注重制度創新
談及近年來生態環保立法工作方面的制度創新,許安標認為,一個方面就是在制定修改生態環境保護專項法律過程中,建立健全最嚴格最嚴密的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不斷完善污染防治法律制度體系。這其中,有三件具有代表性的立法:
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確土壤污染防治的原則,建立防治基本制度;強化源頭預防,加強對未污染土壤和未利用地的保護;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為扎實推進凈土保衛戰、讓人民群眾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提供法治保障。
修改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明確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污染擔責原則,健全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長效機制,明確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加大對過度包裝、塑料污染的治理力度,完善保障措施,從嚴設定法律責任,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公眾健康提供法治保障。
制定長江保護法,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戰略定位,突出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基本要求,通過規定更高的保護標準、更嚴格的保護措施,強化水污染防治,加強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系統修復,改善和恢復生態系統的質量和功能。
另一個制度創新則體現在完善民事、刑事法律制度方面,通過打出系列組合拳,為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提供有力法律武器。
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將綠色原則確立為基本原則,在物權編、合同編、侵權責任編中對民事活動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提出具體要求。特別是在侵權責任編“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責任”一章中,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行為規定了較為完備的民事侵權責任制度。刑法修正案(十一)則將污染環境罪的法定最高刑提高至15年有期徒刑,并以犯罪情節作為從重追究刑事責任的標準;將環境影響評價造假、偽造環境監測數據的行為明確規定為犯罪,加大對環保領域提供虛假證明文件行為的處罰力度;增加破壞自然保護地生態犯罪的規定。
集中清理維護法治統一
2018年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向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方面以及各省級人大常委會發出通知,要求各有關方面做好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法規、規章、司法解釋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在此之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曾先后于2017年6月、2018年4月,兩次組織地方對涉及生態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開展專項清理。
“通過專項審查和全面清理,從制度規則上推動解決一批問題?!痹S安標具體介紹說,一是糾正與上位法不一致、相抵觸甚至是立法放水的問題,要求制定機關及時修改。比如,有的地方性法規對單位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排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行為設定的行政處罰幅度與水污染防治法不一致。二是發現存在滯后于上位法問題的,提醒制定機關適時調整。如有的地方性法規關于機動車環保檢測機構出具虛假檢驗報告行為進行處罰的規定,未根據2015年修改后的大氣污染防治法進行修改。三是督促有關機關和地方,制定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實施所需要的配套法規。如要求各地結合本地情況特點完善大氣污染防治法的配套規定。
一以貫之積累寶貴經驗
“我們將一以貫之地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系統觀念,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痹S安標表示,接下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將緊緊圍繞黨中央確定的目標任務,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堅持質量與效率并重,更好發揮人大職能作用,按照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將生態環境保護作為立法的重點領域統籌謀劃、扎實推進。
下一步,全國人大常委會主要有三類立法任務:一是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修法項目,包括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環境影響評價法修改等;二是生態保護方面的立法修法項目,包括濕地保護、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黃河保護、南極活動與環境保護等方面法律的制定修改;三是資源利用方面的立法修法項目,包括礦產資源法、草原法、漁業法修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