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將達25%以上——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談污水資源化利用
以《關于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發布為標志,我國污水資源化利用上升為國家戰略。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的目標是什么?未來該從哪些地方發力?經濟日報記者就此采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記者:未來我國污水資源化利用的具體目標是什么?
答:《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到2025年,全國污水收集效能顯著提升,縣城及城市污水處理能力基本滿足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水環境敏感地區污水處理基本實現提標升級;全國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京津冀地區達到35%以上;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畜禽糞污和漁業養殖尾水資源化利用水平顯著提升;污水資源化利用政策體系和市場機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形成系統、安全、環保、經濟的污水資源化利用格局。
為完成目標任務,要堅持“節水優先、統籌推進,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政府引導、市場驅動,科技引領、試點示范”等基本原則。
記者: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主要涵蓋哪些領域?
答:污水資源化利用主要在城鎮、工業和農業農村等領域系統開展,以缺水地區和水環境敏感區域為重點,以城鎮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為突破口,以工業利用和生態補水為主要途徑,全面推動我國污水資源化利用實現高質量發展。
要加快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豐水地區實施差別化分區提標改造和精準治污;缺水地區特別是水質型缺水地區優先將達標排放水轉化為可利用的水資源就近回補自然水體,推進區域污水資源化循環利用;資源型缺水地區以需定供、分質用水,推廣再生水用于工業生產、市政雜用和生態補償利用。
要積極推動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完善工業企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提高運營管理水平。開展工業廢水再生利用水質監測評價和用水管理。
要穩妥推進農業農村污水資源化利用。積極探索符合農村實際、低成本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技術和模式,推廣工程和生態相結合的模塊化工藝技術,推動農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資源化利用。
記者:如何建立健全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的體制機制?
答:污水資源化利用具有較強公益性,既需要市場積極參與,也需要政府規范引導。
一是健全法律標準。推進制定節約用水條例,將再生水納入城市供水體系,推動制定修訂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二是構建政策體系。制定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典型地區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工業廢水循環利用、國家高新區工業廢水近零排放科技創新試點等實施方案,形成污水資源化利用“1+N”政策體系。研究制定“十四五”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規劃。研究污水資源化利用統計方法與制度。完善用水總量控制指標中非常規水源利用指標考核相關規定。完善取水許可管理制度。
三是健全價格機制。建立使用者付費制度,放開再生水政府定價。
四是完善財政資金政策。加大中央財政資金對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用于符合條件的污水資源化利用建設項目,鼓勵地方設計多元化的財政性資金投入保障機制。
五是強化科技支撐。部署相關重點專項開展污水資源化科技創新。引導組建污水資源化利用創新戰略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