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公布今年生態環境工作要點 推動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2月28日上午,鄭州市生態環境局召開2021年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會上確定了鄭州2021年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目標。
記者從會上了解到,2021年鄭州市生態環境總體目標確定,其中:大氣污染防治上,推動全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濃度穩步下降,重污染天氣穩步減少,完成國家、省下達任務,“退出全國168城市后20位”的成效持續鞏固提升。
水污染防治上,力爭國控斷面、省控斷面水質達到國家、省定目標,城區河流水質持續改善,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土壤污染防治上,保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100%。生態環境安全上,不發生因企業違法排污和其他突發事件處置不當引發的生態環境污染事件,實現輻射事故零發生率。
鄭州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春曉在會上介紹,為保證目標落實,鄭州將優化三大結構,實施四個行動。
加快推動登封市榮奇(俱進)電廠關停到位;堅持“以熱定電”,嚴控電廠污染排放和碳排放。
研究制定2021年耐材行業產能壓減退出方案;推進重污染工業企業搬遷改造,督促中泰水泥完成轉型任務。
加快推進I/M制度和大宗物料運輸企業門禁系統,嚴格電子通行證辦理。推動渣土車、水泥罐車、重型貨車和出租車(含網約車)、物流車“3+2”新能源車輛替代。
治氣方面,推進氮氧化物與氨逃逸“雙控”,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進VOCs企業排放濃度和去除效率“雙控”。強化新增空氣站點管理,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
治水方面,深化黃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開展黃河灘區治理,退耕還濕。深化飲用水源地保護,落實“一源一案”。加強與許昌、開封、焦作、新鄉溝通協調,推動建立大都市圈4+1聯防聯控機制。
治土方面,啟動1339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市級驗收,計劃完成60個村莊整治任務,力爭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70%以上。開展城鄉接合部黑臭水體清零專項行動,有效治理農村污水和黑臭水體。
治廢方面,推進小微企業產生危廢收集試點,開展黃河流域固體廢物、危險廢物三年整治計劃專項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