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4大方面,甘肅集中開展生態環境問題排查整治
記者從甘肅省生態環境廳獲悉,省政府決定集中3個月時間在全省深入開展生態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從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生態保護和修復治理、經濟高質量發展、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四個方面展開整治,守住甘肅省生態環境安全底線,全面推進甘肅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據了解,甘肅省重點排查整治各類自然保護地違法違規建設、非法開采、礦業權退出不徹底,以及相關歷史遺留問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各類環境違法違規行為;各類違法違規采砂、采石、采礦,非法侵占河湖岸線,以及歷史遺留地質礦山生態修復治理不到位等情況;重點排查整治化工、石油、造紙、釀造、制藥、印染、焦化、制革等行業企業污染排放情況,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工業園區集中式污水處理廠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和污泥規范化處置情況;重點排查整治危險廢物處置和風險防控措施落實不力,危險廢物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不規范堆放、隨意傾倒和非法處置醫療廢物、廢棄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違規使用塑料薄膜、廢棄農膜回收不到位等白色污染,以及農村垃圾污染等問題。
同時,還將重點排查整治生態敏感區域生態功能退化、草場林木退化等問題,草畜平衡措施落實不力、草原減畜任務未完成、禁牧措施不落地等問題;重點排查整治違反產業政策上馬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等工程項目,違反項目環評、區域規劃環評和工業園區規劃環評要求隨意上馬工程項目等問題,“散亂污”企業問題,以及黃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沿岸1公里范圍內化工等行業企業環境安全管控、新上化工等行業生產項目環境準入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逐一排查兩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兩輪中央巡視和國家審計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省政府要求,要嚴格落實責任,對排查整治工作重視不夠、落實不力,導致明顯后果或不良反映的,要依規依紀依法追究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在排查整治過程中,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嚴禁搞“一刀切”,杜絕“一律拆遷、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做法,做到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發揮“12369”“12345”舉報電話作用,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媒體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