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焦點訪談》:環評打假,守住環保第一關
今天我們來關注一個領域的質量問題:環評文件的質量。環評,是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梢哉f,環評文件是生態保護“第一關”,環評文件能否如實反映情況,提出的對策是否到位,關系到生態環境的保護水平。然而,近年來,在一些地方,卻頻頻爆出環評文件粗制濫造,甚至弄虛作假的問題。
河北廣宗經濟開發區是華北最大的自行車、童車生產基地,2020年7月中旬,開發區管委會在廣宗縣政府網站上傳了環城工業園區擴建規劃的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公示,就在公示期間,公眾提出了質疑。
網友當時的載圖顯示,在7月16日公示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全文中出現了這樣的文字:“7月29日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召開環境影響報告書座談會。會議邀請了相關部門及周圍村莊代表參加,參會人數共69人。與會代表提出相關疑慮、問題,環評單位對其進行了解答”。明明是7月16日公示的環評報告書,卻把半個月后組織召開座談會的事寫進報告書,還寫得活靈活現,這是怎么回事呢。
河北碧水環??萍加邢薰緲I務經理張建華說:“主要是由于慌張,只是一個征求公眾意見的環節,環評編制人員認為還有進一步修改完善的時間,所以他沒有認真審核就發出去了,這是非常嚴重的低級失誤?!?p>這位負責人說,他們2020年5月份剛剛涉足環評業務,6月下旬,通過公開招投標,承接了開發區擴建環評任務。根據園區規劃環評的編制機關開發區管委會的要求,要抓緊推進。7月16日,環評公司就拿出了報告書全文,忙中出錯,寫進了按程序要在月底才進行的工作。
張建華說:“開發區管委會準備召開公眾參與座談會,他先把框架填充到模版里,等公眾召開座談會之后,再根據召開座談會的基本情況進一步完善,完善之后作為最終的版本,他把這個模版就發到網上去了。”
記者了解到,網友提出質疑之后,當地叫停了公示,計劃29日開的會也就不了了之。同時具體編制人員已被辭退,記者也就無法和本人求證過程。不論真正原因到底是什么,這份經不起推敲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做完后按要求交給了廣宗開發區。根據《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規劃編制機關應當對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質量負責,也就是說,開發區應當擔負起審核環評報告的責任。
在河北廣宗,規劃編制機關重速度,輕審核,最后拿給公眾的是有明顯漏洞的環評文件,還沒有報生態環境部門審查就被公眾發現。在四川,有單位公然在環評報告上弄虛作假。2018年年初,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工作人員在審核一份環評文件時發現了異常。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監測處副處長韓麗莎說:“發現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監測數據有一些作假的痕跡,比如說有一些是規律性的增加一個固定的數值,還有同一個點位,不同時期采樣的兩份報告監測結果都完全一樣了,所以我們覺得這個嫌疑比較大?!?p>有一份化工公司綜合利用副產品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業主單位是四川恒勝化工。2017年,恒勝化工上馬新項目,委托四川環科源公司編制報告,四川環科源公司又委托四川中晟環保提供監測數據。審批人員發現,編號2016和2088兩份相隔近8個月的報告,有三個項目15組數據完全一樣,并且蹊蹺的是,和正常報告不同,2088號報告只是一份掃描件,審批人員立刻要求監測公司提供原件。
四川中晟環??萍脊驹O測部負責人張麗娟說:“公司立即組織了自查,發現確實是公司員工擅自修改了監測報告?!?p>原來,環境影響報告書開始編制后,環科源公司就向中晟公司提出,提供2017年2月相關監測數據,中晟公司指派了工作人員占某落實此事,其間占某由于春節休假和職務調整,徹底忘了此事。2017年10月份,環科源公司要求提供數據時,占某才想起此事,于是安排了工作人員趕到現場。在工作人員按正常流程出具了這份編號為2016,時間為2017年10月份數據的報告后。占某偷偷拿到報告并做為模板,篡改數據后,偽造了這份編號為2088,時間為2017年2月份的報告。
張麗娟說:“占某偽造了報告的編制審核簽發人員的簽名,當時公司的印章是行政部在管,也是他那邊在管章,他就利用個人職務之便,擅自蓋章掃描發給客戶?!?p>查明真相后,生態環境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相關單位予以處理,審批部門要求建設單位重新編制并提交了報告。2019年,在重新審核通過后,建設單位投資8000多萬元的新建項目開工,2020年1月份正式建成投產。
從趕進度,走過場到公然造假環評文件,這本該是生態保護的第一關,在部分地區、部分單位卻接連出現問題。數據顯示,2020年年初以來,生態環境部對各地審批過的3.2萬份環評文件進行智能校核,對409份環評文件進行重點復核,發現20余份環評文件涉嫌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已經移交查處,50余份環評文件存在一般性質量問題,已予以相應處理處罰。全國累計對733家環評單位和671名環評人員依法予以處理處罰。
生態環境部相關負責人透露,從環評報告的這些質量問題看,有的是直接抄襲,例如2020年3月份,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公示時,環評文件中竟然出現30多次“湛江灣”。有的是遺漏重要環境保護目標,未開展相關環境要素預測評價,有的干脆編造、篡改環境現狀監測、調查數據或者危險廢物鑒別結果。產生這些質量問題,反映出建設單位沒有落實主體責任,環評編制公司沒有認真履行職責。按要求,項目參與方對環評文件涉及的技術報告、數據資料都負有審核把關責任,否則出現問題也要按照新的環評法追究責任。以四川這起事件來說,中晟公司員工第一次向環評單位提供虛假數據后,環評單位也察覺到了異常,退回了報告,但在中晟公司員工修改虛假數據并再次提交后,環評單位認可了數據。
專業人士指出,近幾年來,環評市場發生了較大變化。為持續推進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2018年12月29日,《環境影響評價法》修改,取消環評單位資質限制,不到兩年時間,全國從事環評文件編制業務的機構從900多家增長到了眼下的6000多家。取消資質限制進一步激發了市場活力,市場競爭更加充分,但同時,部分新進入單位也暴露出能力水平不足,責任心差等問題。從原來的重資質、事前準入管理,到如今的重信用、事中事后監管,這對生態環境部門提出了新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