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 國開行:建立金融支持生態環保中央項目儲備庫
1月6日,生態環境部、國家開發銀行簽署《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共同推進生態環保重大工程項目融資合作備忘錄》(以下簡稱“《合作備忘錄》”)。4月9日,生態環境部、國家開發銀行發布了《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共同推進生態環保重大工程項目融資的通知》,進一步公布《合作備忘錄》具體事項,發揮部行合作優勢,共同加大生態環保重大工程項目融資,培育環保產業新增長點。
以下為正文:
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共同推進生態環保重大工程項目融資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生態環境部、國家開發銀行簽署《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共同推進生態環保重大工程項目融資合作備忘錄》,發揮部行合作優勢,共同加大生態環保重大工程項目融資,培育環保產業新增長點?,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金融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意義
加快生態環保重大工程建設,支撐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是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構建生態文明體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重要舉措。各地生態環境部門、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本著優勢互補、相互支持原則,深化全方位、多領域、深層次政銀合作,創新生態環保工程項目市場化投融資機制,共同推進項目實施,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重要保障。
二、精準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點領域
以貫徹落實“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生態環保專項規劃等為重點,以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庫(以下簡稱中央項目庫)為基礎,加快推動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海灣綜合治理、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新污染物治理、重金屬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農村環境整治、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應對氣候變化、履行生態環境領域國際公約等重大項目和綠色產業促進、生態環境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等工作。針對金融資金支持特點,在中央項目庫中補充建立金融支持生態環保項目儲備庫,加強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及資源綜合利用、區域環境協同治理等重大項目,以及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生態補償、“無廢城市”建設等試點項目的儲備與支持。
三、加大生態環保重點項目政策支持
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對中央項目庫中符合放貸條件的項目和生態環境部門推薦的其他生態環保重大工程項目優先開展盡職調查、優先進行審查審批、優先安排貸款投放、優先給予優惠利率、優先給予延長貸款期限等優惠信貸政策支持。中央項目庫項目可視同國家開發銀行重大(重點)項目管理,享受相關政策。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積極探索創新適用于生態環保項目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支持環保產業發展。
四、合力推進生態環保項目落地實施
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要建立協調工作機制,按照“部對行、省對分”原則,建立聯絡制度,加強溝通、密切合作,及時共享生態環保信貸項目信息及調度情況。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要了解掌握開發性金融信貸要求,協助有融資需求且符合條件的項目用好開發性金融政策。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按照精準施策、市場化和風險可控原則,發揮開發性金融中長期資金優勢,統籌考慮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按照相關信貸政策,在資源配置上給予傾斜,加大支持力度。
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及時將開發性金融政策運用及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建議,報送生態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和國家開發銀行行業三部。生態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和國家開發銀行行業三部作為部行合作的具體執行機構,不定期就重要議題進行專題研究會商推動,及時就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協調推動解決,就取得的經驗成效開展總結和宣傳等相關工作。
聯系人及電話:
生態環境部呂奔(010)65645387
國家開發銀行劉揚(010)68307316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國家開發銀行辦公廳
2021年4月6日
(此件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