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舉報生態環境違法!最高獎10萬元
4月15日,邢臺市生態環境局印發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試行),規定對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舉報人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并公布0319-12369舉報電話,“12369”網絡舉報微信公眾號,邢臺市生態環境局官網等舉報渠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河北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生態環境部《關于實施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的指導意見》,結合邢臺市大氣綜合指數“退后十”攻堅行動制定該辦法,鼓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嚴厲打擊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保障生態環境安全。除生態環境系統工作人員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內的舉報人,通過來信、來訪、電話、網絡、微信等渠道,向邢臺市生態環境局舉報生態環境違法線索,經邢臺市生態環境局直接查證屬實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方可按規定領取獎勵。
邢臺市生態環境局根據所舉報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被發現的難易程度、對生態環境的危害程度、對社會影響范圍等因素,設定了不同檔次的獎勵標準,以及相應的獎勵額度。
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一)舉報下列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給予舉報人50000-100000元獎勵:
1.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的;
2.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3噸(含)以上的;
3.通過暗管、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的;
4.未經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批準或者備案,非法生產、銷售、使用、轉讓、進口、貯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
5.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反映邢臺市長流程鋼鐵、焦化等重點排污單位的重大惡意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或者提供相關違法線索的。包括:①長流程鋼鐵、焦化等重點排污單位篡改、偽造用于監控、監測污染物排放的手工及自動監測儀器設備的監測數據,或企業串通第三方運維單位實施在線監測數據造假的;②長流程鋼鐵、焦化等重點排污單位主要生產設施拒不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的;③長流程鋼鐵、焦化等重點排污單位通過暗管、滲井、灌注等逃避監管方式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的;④長流程鋼鐵、焦化等重點排污單位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3噸以上的。
(二)舉報下列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給予舉報人10000-50000元獎勵:
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1噸(含)以上3噸(不含)以下的; 2.排放含鉛、汞、鎘、鉻、砷、鉈、銻的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3倍(含)以上的;
3.排放含鎳、銅、鋅、銀、釩、錳、鈷的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10倍(含)以上的;
4.重點排污單位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或者干擾自動監測設施,排放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
(三)舉報下列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給予舉報人5000-10000元獎勵;
1.排放含鉛、汞、鎘、鉻、砷、鉈、銻的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在3倍(不含)以下的;
2.排放含鎳、銅、鋅、銀、釩、錳、鈷的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在10倍(不含)以下的;
3.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以及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4.通過偷排、篡改或者偽造監測數據、以逃避現場檢查為目的的臨時停產、非緊急情況下開啟應急排放通道、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的;
5.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違法企業已采取責令停產、查封扣押等措施,未經批準擅自恢復生產的;
6.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反映企業超月排放總量指標的;
7.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未設置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無法密閉的,未采取措施減少廢氣排放的。
(四)舉報下列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給予舉報人1000-5000元獎勵:
1.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0.1噸(含)以上1噸(不含)以下的;
2.排污單位拒不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的;
3.應當取得而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或未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規定排放污染物的;
4.未建設、安裝污染防治設施,或者擅自拆除、閑置污染防治設施排放污染物的;
5.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的,或者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
6.“散亂污”企業違法生產、違法排污的。
另據介紹,舉報線索被查處且已結案,被舉報單位再次涉嫌生態環境違法的,可以繼續舉報,經邢臺市生態環境局直接查證屬實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可再次獲得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