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構建實現碳中和目標長效機制
“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提出,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尤其針對碳達峰、碳中和問題提出若干具體政策措施。作為碳排放大國和煤電消耗大國,我國從碳排放達峰到實現碳中和目標只有30年時間,而發達國家需要60年-70年的時間。我國在能源消費與經濟轉型、二氧化碳和溫室氣體減排方面的行動,面臨著更大難度和挑戰。因此,必須從多方入手,積極構建長效機制。
第一,加強制度設計。碳中和目標下的長期深度減碳是我國戰略發展的必然趨勢,為減碳政策的長效實施提供制度保障非常必要。要盡早制定碳中和行動路線圖,并提出落實碳中和目標的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鼓勵碳排放達峰積極省份率先自主設計碳中和行動路線,并要求將今后40年碳中和長期目標納入今后10年碳排放達峰行動規劃中,從而促進碳排放達峰路徑與碳中和行動協同發展。在地方層面上,應結合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與能源結構等方面的特點,進一步強化對本地區制造業、建筑業、交通等具體部門碳中和行動路線的研究,從而明確碳中和行動的重點領域和關鍵措施。盡快做好全國碳排放總量控制目標的設計工作,完善碳排放總量控制目標下各行業、各地區排放總量的分解機制,加強落實目標責任考核、項目碳排放評價等相關制度。
第二,加強技術創新。技術創新是實現碳中和目標與經濟高質量發展協同的重要手段。要加快關鍵核心技術的研發和創新,將關鍵性低碳和負排放技術的長期發展規劃納入我國關鍵技術發展戰略,與碳中和行動同步進行。在能源系統脫碳以及促進能效提高等技術持續推進的基礎上,重點發展負排放技術,如碳捕捉利用與儲存、生物質能結合碳捕捉儲存以及基于自然的減排技術等。繼續加大對氫能、核能以及能源儲存轉化等戰略性技術方面的研發投入,同時關注新興產業發展的減排潛力,如數字技術產業等。此外,要加強對低碳關鍵性技術的保護和激勵,完善低碳關鍵性技術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對創新性低碳技術給予稅收減免、政府采購和技術授權等政策扶持,從而提高企業在實現碳中和行動中的積極性。
第三,加強市場化手段應用。利用市場化工具降低企業低碳轉型的發展成本,如通過全國碳市場的建立,可以將碳價納入企業生產決策,利用碳價信號引導企業降低成本,以最小成本參與碳中和行動。運用市場化機制引導公眾選擇低碳生活方式,如在有條件的地方率先實行階梯電價制度,加大峰谷電價差,增加節約用電的經濟效益,引導公眾合理用電。通過直接補貼方式降低低碳產品的實際價格,增強低碳產品價格競爭力。
第四,加強綠色金融支撐作用。積極利用氣候變化投融資等綠色金融工具,將企業低碳創新成本和風險最小化。我國已發布的《關于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將引導和促進更多資金投向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投融資活動,今后需完善氣候投融資標準、創新氣候投融資模式以及構建氣候投融資相關政策體系,為企業自主探索碳中和發展路徑提供融資途徑,降低企業投資成本和風險。在社區層面建立碳普惠金融制度,引導公眾積極參與并持續采用低碳生活方式。逐步構建社區碳普惠金融制度的規范和標準,在碳普惠行為數據收集與處理、公眾收益量化方法和收益發放形式等環節要做好統一化和標準化,并將碳普惠金融平臺與全國碳市場進行對接。
作者單位:天津社會科學院資源環境與生態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