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推薦省級綠色工廠(第一批)的通知
2021年5月13日,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布關于推薦省級綠色工廠(第一批)的通知。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推薦省級綠色工廠(第一批)的通知
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工業綠色發展規劃》和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提升我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的質量和水平,加快推進制造業綠色低碳轉型和先進制造業強省建設,率先實現“碳達峰、碳中和”任務目標,現就開展省級綠色工廠(第一批)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薦范圍
在家用電器、紡織、醫藥、食品、輕工、鋼鐵、建材、機械、汽車、化工、有色金屬、電子信息、節能環保裝備制造、新能源裝備制造、資源綜合利用、再制造等重點領域選擇一批工作基礎好、代表性強的優勢骨干企業,創建一批具備用地集約化、原料無害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綠色工廠。
對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原油加工、燒堿、焦化等高耗能行業,所推薦企業的能耗水平原則上應達到或優于相應國家能源消耗限額標準先進值。
二、申報條件
綠色工廠申報單位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應為省內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從事生產經營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生產經營狀況良好,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
3、近三年無生產安全和質量事故,以及環境污染事件;
4、不存在“在國務院及有關部委相關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嚴重問題、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完成整改、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等情況。
三、工作要求
(一)企業申報。企業參照《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36132-2018),按照《綠色工廠自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有關要求進行自評價,并向所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請,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各市推薦。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符合要求的出具推薦意見,填寫“市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匯總表”(詳見附件1),于2021年6月15日前連同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同時報電子版)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濟南、青島、淄博、煙臺、濰坊、臨沂、威海、濟寧、東營9市各推薦6家,泰安、德州、聊城、濱州、棗莊、日照、菏澤7市各推薦5家。
(三)評審確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專家對上報材料進行評審,必要時可進行現場核查。對專家提出的建議名單進行研究后,確定省級綠色工廠(第一批)名單,并在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網站上予以公示公布。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