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群眾辦實事︱鄭州中院舉辦公眾開放日活動 零距離感受法院審判工作
為深入推進教育整頓走深走實,扎實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增強學生的法治觀念,提高法治素養,5月31日下午,鄭州中院舉行公眾開放日活動,邀請鄭州大學法學院的學生代表、鄭州市人大常委會城市建設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林友法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走進法院開展旁聽庭審活動,零距離地了解法院工作,學習法律知識,感受法律的公平正義。
此次活動,鄭州中院選取了具有典型性的公益訴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力求讓同學們對環境資源審判有一個更加直觀的了解。該案是由鄭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被告魏某珍、魏某臣等11人非法取土挖沙破壞農用地,導致耕地種植條件和生態資源被破壞,為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遂向鄭州中院提起公訴。
庭審中,由審判員及人民陪審員組成的7人合議庭調查事實清晰明了,總結爭議焦點全面準確,控辯雙方圍繞案件爭議焦點充分舉證質證、陳述事實并闡明意見,整個庭審程序規范嚴謹高效。由于案情較復雜,法庭將擇期宣判。
庭審結束后,環資庭崔航微法官結合本次庭審案例,圍繞公益訴訟概念的源起和特點、公益訴訟的起訴主體、懲罰性賠償的適用等相關法律問題,為鄭大法學院的同學們上了一堂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法治課。同時還現場解答同學們提出的有關訴訟程序、當事人訴訟權利保障、訴前磋商程序是否影響本案公益訴訟的提起等問題,幫助同學們加深對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知識的學習理解及公益訴訟審判實務的了解。
通過旁聽庭審、上法治課,同學們對書本上的法律概念有了更加直觀的認識,對訴訟程序有了深刻理解,從專業研究角度對公益訴訟產生了濃厚興趣,進一步加深了對法學專業學習的堅定信心。代表委員們則表示,這次活動讓他們近距離地了解法院工作,感受到法律權威,學到了很多法律知識,尤其涉及環境保護的相關法律,增強了法治意識和環保意識。今后將努力學習,提高法治素養,以實際行動肩負起新時代法治建設的偉大使命。
自黨史學習教育暨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開展以來,鄭州中院積極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通過持續舉辦公眾開放日活動,讓更多群眾走進法院,了解法院工作,用實際行動踐行司法為民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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