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群眾辦實事 | 鄭州中院開展“送法進校園 護航助成長”普法宣傳活動
為進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培養兒童的遵紀守法習慣,扎實開展好“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5月31日,鄭州中院邀請共青團鄭州市委、市婦聯、鄭東新區教育局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前往鄭州市鄭東新區永平路小學,為全體師生以及學生家長開展法治專題教育。
活動中,鄭州中院的法官們和相關領導向學生代表贈送書籍,勉勵他們努力學習,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才。鄭州市永平路小學學生家長代表發言,她表示,作為家長要多關注孩子的心理情況、交友情況,要注意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配合好學校共同做好孩子的思想教育工作,幫助孩子健康成長。學生代表發言,希望通過這次法治宣傳活動,能夠進一步增強法治觀念,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遠離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做遵紀守法好學生。
“我宣誓,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名小學生,我堅決做到:遵守法律,崇尚公德,尊敬師長,團結同學,不以大欺小,不以強凌弱……”當日,鄭州市永平路小學全體學生還進行了集體宣誓活動。鏗鏘有力的誓言,表達了全體學生遵規守紀的決心和信心。
為使廣大學生直觀形象的了解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增強法治意識,提高守法自覺性,全體師生還觀看了由鄭州中院法官指導,永平路小學學生出演的法治情景劇。該劇以真實案例改編,講述了小朋友在生活中因交往不慎而引發悲劇的故事。演出結束后,鄭州中院法官任璐結合該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語言為師生們分析了校園欺凌、校園暴力成因,并就如何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做好自我保護提出建議,告誡同學們要提高鑒別能力,樹立法規意識,加強自我保護意識。
活動最后,鄭州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庭長劉文琳做了提高安全防范意識法治講座,希望同學們嚴格要求自已,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校紀校規,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學會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弘揚法治正能量,做一個知法、守法、懂法的小公民。同時家長要加強監督管理,配合學校做好孩子的思想教育,確保孩子健康成長。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劉祖一、共青團鄭州市委副書記馬慶華、鄭東新區教文體局局長田國安以及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等領導參加本次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