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環境資源審判業務培訓暨工作座談會召開
為進一步提升環境司法專業能力,開創洛陽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新局面,為新時代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優質的司法保障,6月1日下午,全市法院環境資源審判業務培訓暨工作座談會在洛陽中院召開,洛陽兩級法院50余名從事環境資源審判的業務人員參會。
會上,河南科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先輝以“環境資源審判要點分析”為題,就環境私益訴訟、環境公益訴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中相關法律問題等進行授課。
與會人員表示,授課內容緊貼司法審判實踐、內容豐富詳實,分析了當前環境資源審判工作面臨的形勢與任務,更新了司法理念,提升了審判技能,為今后做好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打下了堅實的理論基礎。
培訓結束后,與會人員結合“如何做好環境資源審判,保護生物多樣性”主題進行了溝通交流。洛陽中院環境資源庭相關負責人從環境資源審判的前景展望、案件體量、隊伍建設以及下一步如何做好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等方面,對當前環境資源審判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梳理總結。
最后,洛陽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劉寶領學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論述,結合剛剛在昆明閉幕的世界環境司法大會上周強院長的講話精神,總結了全市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主要經驗,剖析了全市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存在的問題,并就做好今后全市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提出要求: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與擔當,深入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充分認識做好環境資源審判的重要性。二要持續做好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注重環境公益訴訟制度探索,優先恢復性司法措施適用,有效維護生物多樣性。三要拓展環境糾紛解決機制,加強與檢察、行政等部門聯動,形成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合力。四要加強同鐵路運輸法院的溝通聯絡,切實做好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相關案件集中管轄的配合工作。五要加強學習調研和宣傳,提升環境司法專業化水平,開創我市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新局面,打造洛陽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新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