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措施顯威力 農民工兄弟送錦旗 臺前縣法院為36名農民工執行工資25萬元
“太感謝你們了,我們這些外地農民工的血汗錢終于拿到手了!”2021年5月20日,申請人農民工代表毛某等3人在領到25萬元執行款后,激動地向臺前縣人民法院執行干警連連道謝,并制作了一面錦旗,上面寫道:為民工討薪維權、持正義秉公執法。
臺前縣人民法院自“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開展以來,堅持以群眾為中心、把人民滿意作為執行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積極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
2019年3月份,家住山東省陽谷縣的毛某帶領30多名農民工在兩個項目工地木工工程組務工,截止到當年7月,經結算被告孔某、楊某拖欠工資共計20余萬元。毛某等人多次索要無果,向臺前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告缺席,經審理,臺前法院依法對案件進行判決,判決生效后,毛某等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干警多次前往孔某、楊某的住處走訪,調查得知被執行人在工程結束后外出務工,不在此地居住,玩起來“藏貓貓”躲避執行。于是執行干警將孔某、楊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限制其高消費,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的存款、車輛、房產等財產進行查詢,未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相關線索,執行干警又通過執行指揮系統委托被執行人戶籍所在地法院對南京市某區行政審批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南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等財產情況進行核查,均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由于暫時沒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在向申請人釋明案件執行情況并經其同意后,遂對該案終結本次執行。后來,通過申請人提供線索得知,孔某來臺前某公司辦理合同業務,執行干警于清晨6點迅速趕到被執行人所在位置,成功將其傳喚至法院執行局。執行員向孔某再次宣讀了案件終本前已經送達給其本人的報告財產令,并向其釋明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法律后果??啄骋琅f我行我素,既不申報財產也不履行還款義務。對此,法院依法對孔某實施司法拘留。采取拘留措施后,被執行人一看法院動了真格,慌忙與家屬、朋友聯系還款事宜,最終被執行人家屬于5月18日將拖欠的農民工工資款全部還清,共計25萬元。一起涉及36名農民工血汗錢的案件全部執行到位。
自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和黨史學習教育開展以來,臺前縣法院將“我為群眾辦實事”作為為民司法的重要舉措,堅持教育整頓和執法辦案相結合,針對涉民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等案件始終保持著優先執行、民生無小事的辦案理念,扎實把學習教育成效轉化為實際工作動力,努力為人民群眾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讓申請執行人盡快拿到屬于自己的真金白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