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法院一案例入選2020年度西安市法院優化營商環境十大典型案件
2021年5月27日,西安市中院召開了“2020年度西安市法院優化營商環境十大典型案件”新聞發布會。長安區法院審理的楊某某犯妨害公務罪一案入選。
【基本案情】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嚴重,西安市長安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緊急協助轄區社區開展疫情防控。2月4日16時許,楊某某外出小區時,違反疫情防控期間相關規定,未佩戴口罩,且拒不配合工作人員管理,與小區物業和包抓單位工作人員發生口角,后又與一名在場業主發生爭吵并產生肢體沖突。接警后,民警準備將楊某某帶回派出所調查時,楊某某竭力反抗、拒不配合,并用拳頭擊打民警王某某,致民警面部受傷。在群眾協助下,楊某某被控制。楊某某以暴力方式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構成妨害公務罪。鑒于其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楊某某對公訴機關指控其犯罪事實、罪名和證據均無異議,并懊悔不已。法院當庭判處楊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楊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訴。
【典型意義】
疫情當前,理當戮力克時艱;恣意抗法,身陷囹圄悔當初。本案是陜西首例暴力抗拒疫情防控案?;诎讣聦嵡宄鹿诜窝姿僚耙l陜西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的特殊形勢,人民法院依法適用刑事速裁程序,受理案件次日即進行了快審快判。在不具遠程開庭條件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借用其他機關遠程會見系統組織視頻開庭,最大限度保障訴訟參與人的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定罪量刑中既彰顯對違法行為的嚴厲打擊,也充分考慮到疫情防控初期,行為人對新冠肺炎疫情危害性的理解認識尚有不足,量刑時努力做到罪當其罰。審理及宣傳中,信息發布的及時性、權威性、準確性,有效維護了當地疫情防控社會秩序,對于依法維護全省疫情防控秩序起到了突出的法律示范作用,受到新華社、央視新聞客戶端、人民網、光明網、中新網、中國法院網、《人民法院報》、《檢察日報》、省市電視臺等媒體關注,新浪微博話題“暴力抗拒疫情檢查被判刑半年”,網民閱讀量達419.6萬次。本案裁判實現了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治效果的有機統一,有力彰顯了人民法院對疫情防控的法律保障,被陜西省委依法治省辦、省委宣傳部、省委政法委、省委普法辦、省司法廳、省法學會聯合評為陜西省首屆“十大法治事件”。
下一步,長安區法院將按照“對標最優、調高標尺”的原則,以優化環境為抓手,從訴前、立案、審理、執行、審判輔助等各個階段充分發揮司法服務職能,為區域社會經濟發展貢獻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