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群眾辦實事】訴前調解化糾紛 司法確認穩民心
來源: ? 2021-06-08 13:50:59
為不斷提升周至法院司法服務能力,讓人民群眾能夠享受到更高質量的司法服務,周至法院結合政法隊伍整頓教育活動的總體安排部署,以“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為契機,推出了十大便民舉措。其中運行訴前矛盾化解工作機制實現了訴前即可定紛止爭,解紛“零”成本、高效快捷。
自訴前委派調解機制建立以來,需要調解的糾紛,當事人無需正式立案,只需向訴服中心遞交相關材料即可啟動訴前調解程序。訴服中心對受理的調解案件當日進行流轉委派,一般情況下通過網上和現場相結合的方式,將案件委派給駐法院的特邀調解員,由特邀調解員對糾紛展開調解,調解期限一般不超過30日。調解成功的案件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直接申請司法確認或出具調解書,賦予調解協議法律效力,快速化解矛盾糾紛。對于符合司法確認的案件法院不收取訴訟費用,直接審查后即可出具法律文書,真正實現了零成本解紛。對于調解失敗的案件,當事人如需要繼續起訴,可直接轉為正式民事案件,依法由法官進行審理。
2021年以來,周至法院正式受理各類民事糾紛2010件,已經訴前委派調解案件724件,其中調解成功242件,司法確認45件,平均調解周期不足15天。調解成功的案件直接省去了案件排期,開庭審理等復雜的法律程序,快速解紛,極大的方便了人民群眾,同時也節約了司法資源,實現了案件的快慢分道,繁簡分流,起到了簡案快辦,難案精辦的作用。
下一步周至法院還將在增加特邀調解力量、提升調解員業務水平和法律素養上下功夫,在行業化調解上做工作,讓委派調解工作發揮應有的更大作用,成為法院司法的前端核心力量,推動訴源治理工作不斷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