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群眾辦實事】銅川法院“小案”不小辦 用心為民顯擔當
群眾利益無小事。銅川法院在深入推進隊伍教育整頓的同時,緊盯群眾關切的、事關民生的“小案”,把每一件“小案”都當作“大案”來辦,用實際行動為群眾排憂解難,用真情真意為群眾提供服務。條條便民利民舉措,點點暖心愛心行動,讓群眾感受到了實實在在的司法獲得感、幸福感。群眾“小案”實則不小,群眾小事方顯擔當。
新區審判庭調解助討薪情暖群眾心
“感謝新區審判庭為我討回了血汗錢,明天,我可以回老家看許久未見面的妻兒了。”農民工楊某激動地感謝辦案法官。這是一起討薪維權的勞務糾紛案件,原告楊某于2019年6月1日正式上崗擔任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項目部安全員,約定基本工資9000元/月,但雙方并未簽訂勞動合同。后原告于2019年9月1日離職,但被告未向原告支付2019年8月份工資共計9000元,且原告楊某多次催要工資無果。由于該討薪維權案件涉及到弱勢群體利益,且法律關系簡單明了、案件標的額不大,辦案法官積極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庭前調解,從人情、法理和政策角度的耐心釋法說理,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為原告楊某追回了拖欠已久的工資。
印臺區法院“微信”巧調解 架好“便民”橋
近日,印臺區法院紅土法庭審理一起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一案。原、被告口頭約定由被告將原告10噸面粉從甘肅運往陜西,運費總價款為1200元,原告向被告轉賬支付1200元。后被告到達目的地卸貨時發現僅運到3噸面粉。二人因此產生糾紛,原告要求被告退還運費1200元。審理中,法庭得知原告身處蘭州參加庭審較遠及被告長期在外從事運輸業務的客觀情況后,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用微信聊天的方式進行調解。經過法庭耐心調解,二人均同意各承擔一半責任,由被告退還原告420元運費,原告撤訴。案件調解結束后,雙方當事人均對法庭這種便民利民的舉措和耐心細致的調解工作表示稱贊。
印臺區法院248元電費引發的糾紛
印臺區法院新街法庭日前受理了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原告田某因房屋租賃期間被告賈某欠付的248.89元的電費訴至法院,被告賈某在外地短時間內無法回到銅川,對欠付電費的事實和金額均予以確認,并表示愿意給付,但因租房期間和原告田某發生了一些矛盾,不愿意與其再有任何聯系。法庭本著既要為群眾解決糾紛,維護當事人權益,又要為群眾減少訴累,讓群眾少跑路的出發點,通過電話、微信積極和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共識,被告賈某通過法官將案件款和訴訟費轉給田某,田某自愿撤訴。雙方當事人均對法官的工作給予了肯定并表示感謝。
宜君縣法院便民利民案件款送到老人家中
“我真沒想到你們冒著酷暑將案件款送來,辛苦了,真的太感謝你們了!”原告劉某某激動地對法官說。
5月31日,宜君縣法院棋盤法庭成功調解一起民間借貸案件,6月1日,被告將所調解的案件款14000元送到法庭,法庭干警考慮到原告劉某某年事已高,行動不便,法庭干警以“我為群眾辦實事”的服務宗旨,犧牲休息時間,迅速將案件款送至原告手中,解決原告劉某某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