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群眾辦實事】 三原法院:群眾期盼新家園 耐心法官助夢圓
來源: ? 2021-06-08 15:41:15
2021年4月, 一件村民小組起訴要求恢復原狀糾紛案件被分配到三原縣人民法院西陽法庭。
承辦法官通過閱讀起訴狀及原告提供的相關證據后,發現該案系村民小組起訴本村村民損壞村綠化帶、樹木、傾倒垃圾發生的糾紛。因該案件影響農村環境衛生,村容村貌建設,承辦法官立即打電話聯系原、被告組織調解。首次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從情理、法理方面進行調解,被告希望法官給其留幾天時間對綠化帶、垃圾等進行維修、清理。但是在約定的時間內,被告并未按約定履行義務。承辦法官通過電話與被告溝通,被告以種種理由推諉,并表示不愿調解,要求開庭審理,首次調解以失敗告終。
西陽法庭干警共同分析調解失敗原因后,承辦法官又多次通過電話與當事人聯系,背靠背做工作。在發現有再調解可能時,承辦法官再次組織調解,這次調解通過大數據查詢,向被告列舉同類案件判決結果及釋明案件可能的裁判結果,并從鄉規民約等方面切入,從道德層面給被告做思想工作。最終被告表示自愿為村民小組自費在“破壞環境”的原址建設全民健身廣場一座,并安裝健身器材若干。原告欣然同意并提議取名為“友誼廣場”。達成調解協議后,原告激動得豎起大拇指說:“張法官,你真正是群眾的好法官!”
案件雖然調解結案,但是法官的工作并未結束,為了“友誼廣場”的順利建成,承辦法官多次與當事人聯系,詢問建設情況。5月28日晚,原告給承辦法官發來信息,表示廣場初步建設已完工,并感謝法官的工作。
“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開展以來,我院法官積極、主動、快速、及時化解矛盾,更大的發揮調解結案的社會效果,真正為群眾排憂解難,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受到了群眾的好評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