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群眾辦實事】賠償未果對簿公堂 法庭調解握手言和
“減少群眾訴累,拉近訴訟雙方的距離是我們的責任,你們能握手言和就是對我們工作的最大支持和肯定”,這是陽平關中心法庭在成功調處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糾紛后,承辦法官向當事人發出的由衷感嘆。
2021年5月26日,陽平關中心法庭開庭審理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由于事故雙方的機動車都沒有投保機動車強制保險,多次協商相關賠償事宜都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后,原告湯某將被告張某、李某起訴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賠償其各項損失共計7萬余元。
在庭審過程中,二被告均表示原告要求的賠償數額過高,被告張某還表示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劃分不合理。由于原、被告雙方各執一詞,庭審中的調解一度陷入了僵局??紤]到原、被告系同村村民,又相互熟識,調解能夠最大程度的化解雙方當事人的矛盾。承辦法官在充分了解雙方當事人的心理預期后,就本案事實結合相關法律規定,用深入淺出的語言向雙方當事人予以了釋明,并以同類案件向當事人做了比較。承辦法官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調解工作,拉近了雙方當事人的距離,縮小了差距。最終促使原、被告就賠償數額與履行期限達成一致意見,被告李某還當庭履行了自己的賠償義務。
2021年6月2日,被告張某如約來到法庭向原告履行了賠償款項,并且在法庭干警的見證下與原告握手言和。雙方當事人履行完相關手續后,承辦法官再次提醒他們,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提高安全駕駛意識,并依法進行車輛登記、投保,以保障自己的權益,減小自己的風險。
法院的審判工作不僅是查明案件事實、化解糾紛,更重要的引導當事人知法、守法、用法,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自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開展以來,陽平關中心法庭堅持“司法為民”的理念,把教育整頓與業務工作協同推進,充分發揮法庭職能作用,努力把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作為教育整頓的重要舉措,將教育整頓成果轉化為工作實效,為守護轄區的長治久安貢獻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