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辦實事||深入現場促調解 司法為民化糾紛
來源: ? 2021-06-09 14:20:06
寶塔區法院民事速裁庭法官趙海紅調解了一起承攬合同糾紛案件,真正做到了案結事了,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
李某某稱其2019年為呂某裝修了房屋,故要求呂某支付剩余款項5800元。接收案件后,趙海紅法官在向呂某送達訴訟材料過程中,呂某稱李某某裝修的房屋質量不合格,要求李某某先進行維修。在開庭審理前,趙法官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呂某堅持要求李某某維修不合格的工程,考慮本案欠款金額雖是小額,李某某多次追討欠款,呂某因對裝修不滿意,雙方已產生較大的矛盾,維修不是最合適的解決方案,趙法官提出由李某某少要一部分欠款,經過細致的做雙方思想工作,雙方雖然都接受了這個方案,但雙方對調解的金額不能達成一致。趙海紅法官及時進行了開庭。在庭審中,雙方各執一詞,李某某認為在結算時其已向呂某少要工程款,呂某才向其出具了欠條,呂某應當按照欠條記載的金額向其支付欠款。呂某則認為欠條系在李某某強行追討欠款的情況下出具的,堅持要求李某某維修不合格的工程。開庭過程中,雙方均表示拒絕調解??紤]到雙方開庭當天的態度偏激,趙海紅法官決定另行確定時間再行調解。開庭后,趙海紅法官通過多次溝通,終于李某某同意去現場解決問題。在現場勘查時,李某某當場承認了自己的裝修存在一定的問題。趙海紅法官及時把握雙方的心理,并根據現場的施工情況,提出支付4500元,雙方均表示同意,并當場支付款項。
群眾利益無小事,一場長達2年的欠款糾紛完美得到解決。作為法官,趙海紅法官沒有簡單的就案辦案,而是積極為當事人排憂解難,將司法為民的工作落到實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