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寶法院:房屋分割起糾紛 訴前調解來化解
“感謝你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是你的耐心調解才讓我們老兩口老有所依……”2021年6月3日,靈寶市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當事人將一面寫有“人民調解千秋業 平安靈寶萬代興”的錦旗送到了該院調解員韓婕的手中,遞來錦旗的那一刻,當事人由衷的說道。 2021年5月6日,該院受理一起共有物分割糾紛案件。原告李某新夫婦系被告李某東的養父養母,被告李某東與杜某結婚時,二原告與二被告共同出資22萬元購買了位于靈寶市某地房屋一套,其中二原告出資19萬元,二被告出資3萬元。2019年4月2日,二被告在二原告不知情的情況下離婚,并在離婚協議內單方面處置了上述房屋,協議規定:上述房屋一半歸被告杜某所有,另一半歸二原告所有,如房屋出售,所得房款一半則要歸被告杜某。二原告在得知二被告已離婚且將自己省吃儉用一輩子買來的房屋隨意處置后,憤怒不已,一紙訴狀將養子夫婦二人告至法院…… 接到案件后,調解員韓婕經調查發現該糾紛已于2021年3月25日在靈寶法院開庭審理,判決結果為駁回二原告訴訟請求,遂與當事人聯系詢問詳情。經了解,當時二原告未提供相應出資證據,導致對判決結果不滿意,原告二人重新搜集了充分的證據之后,決定重新起訴被告二人。 2021年5月10日,調解員組織原被告到法院進行調解。“都說養兒防老,可萬萬沒想到養子居然不顧養育之恩,和兒媳做出這樣寒心的事,現在養子不知所向,兒媳又沒任何表示……”調解室里,老人哭訴道,越說越激動。 經調解員耐心勸解安慰后,二原告情緒得到控制,并表示只要被告補償相應份額的房款,便可接受調解。在詢問過雙方具體意見后,調解員立即對原、被告進行“背靠背”調解。后經多次現場和電話調解,2021年5月26日,被告杜某主動聯系調解員,稱同意以總房款30萬為基數,給二原告補償23萬的房款,二原告配合交付該房屋購房手續。至此,該案順利調解結案。 近年來,靈寶法院充分發揮訴前調解的作用,既節約了訴訟資源,又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高度統一,真正將“我為群眾辦實事”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