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銀行卡給他人使用 《南陽晚報》報道: 沒想到,自己成了詐騙“幫兇”
來源: ? 2021-06-15 14:57:35
本報訊(記者 于歡)“沒想到把銀行卡給他人使用,就觸犯了法律,我非常后悔,以后會提升法律意識,希望法官對我從輕處罰。”6月8日下午,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們來到南陽理工學院開展送法進校園巡回審判活動,對一起剛剛畢業的大學生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案件進行公開審理,該校300余名師生參與旁聽。
記者從庭審現場獲悉,2020年6月21日,被告人戚某大學畢業,6月23日戚某在明知他人要用銀行卡進行違法犯罪的情況下,辦理5張銀行卡,并一同辦理了U盾、綁定了手機卡后交給張某。后張某以每張卡每月500元向戚某陸續轉賬5600元。經審查核實,戚某尾號9726的郵政銀行卡于2020年5月至8月累計資金流水達401.789萬元。
戚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新野縣法院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對戚某作出一審判決后,戚某提出上訴。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公開審理,判處上訴人戚某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處罰金5000元。
“這樣的巡回審判普法活動,讓我們感受到了莊嚴的審判現場和法律權威,看到跟我們一樣年齡的當事人,在庭審中留下悔恨的淚水,我們也感同身受。今后在努力學習所修專業知識的同時,一定要學習法律知識,提高防范詐騙意識,避免落入詐騙圈套,畢業后做對社會有用的人,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庭審結束后,旁聽的大學生這樣說。③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