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實行“事前承諾+事后監管”優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入許流程
來源: ? 2021-06-17 17:07:45
為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近日,市住建局出臺《關于優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入許審批工作流程的通知》,對市外建筑業企業資質入許流程進行優化,由事前審批變成“事前承諾+事后監管”。如建設工程企業的主要人員及社保等條件不滿足資質標準要求時,企業可實行承諾制,簽訂《企業法定代表人承諾書》,承諾自核發資質證書之日起三個月內補足相關人員、社保及建筑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相關資料,發放有效期1年的證書,三個月內該企業不得辦理增項、升級、變更等業務。建設工程企業要對承諾內容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若三個月后經核查仍然不滿足建筑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其遷入的企業資質將被撤回。
同時,市住建局將加強對通過告知承諾方式取得資質企業的事中事后監管,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通過組織實地核查、委托縣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抽查等方式核查企業申報材料。對通過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質的企業,依法依規撤回其資質,且3年內不受理其相應企業資質申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