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司法局關于參加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2021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等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相關事宜的公告
根據司法部和河南省司法廳有關公告精神和工作要求,現就參加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1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項公告如下:
一、網上申請
參加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1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應于2021年6月23日9時至25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或者司法部政務服務平臺,填報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相關信息。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報名地、戶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申請人,應當選擇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申請人畢業后因學習、工作等原因將戶籍已遷至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規定辦理。
在內地就學畢業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申請人,可以選擇內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
已取得2020年考試合格成績人員放棄申請的,應向報考地司法行政機關說明情況。
二、現場提交材料
選擇在鄭州市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申請人,應在網上申請時預約現場申請時間,按照預約時間到現場提交申請材料,辦理資格申請和信息核驗事宜。具體要求如下 :
(一)時間:2021年7月5日至7日(上午9:00-12:
00,下午13:00-17:00)。
(二)地點:鄭州市政務服務辦事大廳三樓建設項目和社會服務綜合受理區F11、F12窗口(中原西路與圖強路交叉口向北,鄭發大廈東門)。乘車路線:地鐵一號線西流湖站B口出,乘坐S70路公交車到市政務中心站下車;或乘坐210路公交車到市政務中心站下車。
(三)需提交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
港澳居民需同時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證原件;臺灣居民需同時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臺灣居民居住證原件。
2、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1年畢業證書原件。
3、根據審核需要提交的學信網學歷查詢結果、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等補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后掃描留存歸檔,原件退回申請人。
三、注意事項
1、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司法行政機關統一受理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在法定時限內完成法律職業資格審核認定工作,統一受理日期為2021年7月9日。
2、申請人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補正材料。
3、現場申請時須由本人辦理,并仔細核對姓名、身份證號碼、照片、畢業證編號等相關信息,如發現差錯及時告知工作人員。
4、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證書頒發事宜另行通知。
5、當前處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時期,請申請人遵守國家、申請地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項規定,切實提高防控意識,注意自身健康安全,做好個人防護,并自覺配合鄭州市政務服務辦事大廳防控工作要求,聽從現場指揮,不要隨意走動和聚集。
咨詢電話:0371-67651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