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法院特大電信詐騙案審理完畢!聽聽法官怎么說!
4月27日,隨著法官敲響法錘宣布閉庭,任某杰等75人特大電信詐騙案件經過3天分批開庭審理完畢,75名被告人深刻認識到自己的罪行,當庭全部認罪認罰,法庭將擇期對該案進行宣判。本案中,75名被告人均系90后,95后居多,其中最小的為20歲。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任某杰、陳某濤等11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李某翔、王某杰等49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被告人田某博、孫某陽等15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上述被告人的行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根據75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以及自首、坦白、退贓等情況,建議法院可分別從輕或減輕量刑。
在庭審現場, 75名被告人接受法庭調查時,大多數表示,他們難以抗拒金錢誘惑,從誤入歧途到主動實施詐騙,最終自食惡果,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十分后悔。伊川法院通過對電信詐騙案件的依法高效審理,有效遏制了電信詐騙高發態勢,有力維護了金融秩序穩定,切實保護了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達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承辦法官王橋坡表示,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電信詐騙日益猖獗。犯罪分子的詐騙手段可謂是層出不窮、花樣百出,廣大群眾一定要提高警惕,克服“貪利”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守好自己的“錢袋子”,以免上當受騙 。該案同時警示我們求職者一定要擦亮雙眼,學會辨別基本是非,時時牢記做人的底線和原則,絕不做電信詐騙犯罪的幫兇。
網絡交友三不原則
不輕信:不要輕信來歷不明的電話、手機短信,不要輕信他人的甜言蜜語、花言巧語。不給不法分子進一步布設圈套的機會。
不透露:鞏固自己的心理防線,不要因為小利而受不法分子或違法短信的誘惑。不論什么情況,都不向對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銀行卡等情況。
不轉賬:學習了解銀行卡常識,保證自已銀行卡內資金安全,決不向陌生人匯款、轉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