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群眾辦實事】辦好每一個案件 公道自在人心
來源: ? 2021-06-25 13:42:59
2021年6月7日上午,幾位當事人早早地就在盧靜法官辦公室門外等候著,看見盧靜法官之后,一個勁的向她道謝,并送上了一面錦旗,感謝盧靜法官公平公正的判決。
案情回顧
這幾位當事人是浉河區鄉老廟村委會李灣組的村民,也是盧靜法官審理的四起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被告。該四起案件的原告是浉河區游河鄉老廟村委會,起訴這四位被告需退還因出山店水庫征收而錯誤領取的部分土地征收補償款,理由是當時給村里分配土地征收補償款時,誤將該村村民朱某,也就是四起案件的第三人的土地錯誤登記到了這四位被告的名下,導致第三人未領取到土地補償款,故要求四位被告將錯發的土地征收補償款退還給村委會。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由于四起案件的案情相同,當事人較多,且涉及到村民的財產權益,盧靜法官決定將四起案件合并審理。根據三方當事人在法庭上的舉證質證情況,庭審結束后盧靜法官心里對案件已經有了基本的預判,然而她并沒有急著下判決,而是聯系原被告雙方進行再次調解,且給了雙方一定的庭下商量的時間,在確認雙方協調不成的情況下,盧靜法官當判則判,果斷地下發了判決書,因證據不足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四位被告在領取判決書當天,看了判決內容之后,找到盧靜法官及其助理,向他們鞠躬致謝,表示他們是人民的好法官,不僅公平公正而且認真負責。盧靜法官表示,這都是我們作為人民法官應該做的,為人民群眾爭取公道是我們工作的畢生追求,同時也感謝了他們對游河法庭、對浉河區人民法院工作的理解與支持。
為民辦實事,公道自在人心。四位被告送給盧靜法官的不僅是一面錦旗,更是對盧靜法官、對浉河區人民法院工作的肯定與認可。區法院切實把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暨黨史學習教育成果轉化為工作動力,在為人民群眾辦實事中筑牢司法防線,提升服務水平,努力讓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