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力促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
來源: ? 2021-06-25 17:22:28
銀川中院不斷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及時妥善處理各類矛盾糾紛,切實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近日,銀川中院行政庭主動延伸審判職能,堅持“訴前-訴中-訴后”全面調解,徹底解決行政爭議的原則,組織雙方當事人對一起行政二審案件進行了調解,力促行政爭議得到實質性化解,節約當事人訴訟成本,真正化解官民矛盾。
原告某牧業公司的經營場所位于永寧縣,經營范圍為牲畜養殖、銷售等。被告某人民政府作出關于禁養區畜禽養殖場關閉拆除的告知書,告知該牧業公司為做好禁養區畜禽養殖場關閉拆除工作,要求該牧業公司在接到通知書后,積極主動做好拆除補償工作。逾期不拆除,由相關部門依法強制拆除。
在該人民政府向牧業公司發出責令關閉建設項目通知書,要求牧業公司停止生產并完成搬遷后,該公司仍在原址從事養殖活動。之后,政府對該公司的奶牛實施了強制搬離。
該公司認為強制行為違法,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判決確認被告人民政府的行政行為違法,被告需針對原告的賠償申請作出處理。
由于該案案情復雜,且雙方當事人之間缺乏根本解決糾紛的途徑,歷經多次訴訟,雙方當事人的矛盾仍未得到實質性化解,行政機關的公信力也受到了極大損害。為更好地息訴止紛,防止因該案的處理不當衍生出后續的行政賠償訴訟,節約當事人訴訟成本,銀川中院行政庭庭長主動與雙方當事人聯系溝通,力爭以非訴方式解決爭議。
通過多次與雙方當事人溝通,耐心細致做雙方工作,理焦點,講利弊,組織雙方當事人及上級人民政府、司法局對該案進行調解,找到了化解雙方爭議的有效方法,得到了雙方的一致認可,為該案的實質性化解奠定了堅實基礎。最終,雙方當事人針對相關事項簽訂了息訴罷訪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