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企業職務犯罪 塑造良好營商環境——碑林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
2021年6月17日上午10時,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由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馬軍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一案。該案系碑林區人民法院今年辦理的首起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因被告人馬軍系美團優選的高級管理人員,該案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來自美團相關企業的多名高級管理人員到庭參與了旁聽。
經法庭審理查明,2020年9月,被告人馬軍擔任北京三快在線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渠道管理經理,負責招募陜西、寧夏地區美團優選業務配送合作商。2020年11月間,被告人馬軍利用其有權決定加盟合作商的職務便利,通過他人或直接收受多名行賄人給予的賄賂款人民幣53萬元,并由其決定行賄人經營的7家公司成為美團優選區域網格站的加盟合作商以謀取利益,犯罪涉及兩個省區、四個地市,嚴重侵犯了公司、企業管理秩序。
庭審結束后,合議庭對該案進行了充分評議,一致認為被告人馬軍身為公司、企業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馬軍所犯罪名成立。合議庭正確適用《刑法修正案十一》關于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相關法律規定,最終決定判處被告人馬軍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0元;贓款53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本次公開庭審、宣判,彰顯了碑林區法院積極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主題活動的決心。碑林區法院希望通過本案,為所有非公有制企業從業人員敲響警鐘,私營企業并非法外之地,濫用手中職權妨害公司、企業管理秩序,對企業利益造成損害,一樣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同時,碑林區法院也將本著一貫的優良作風,公平、公正、高效地處理每一件刑事、民商事案件,繼續營造轄區良好法治環境,為保護民營企業、優化營商環境、推動經濟發展提供充分的司法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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