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群眾辦實事】法官千里化糾紛
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以來,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積極開展一系列“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不斷把學習教育成果轉化為解決群眾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的具體踐行。近日碑林法院崔春法官同合議庭成員及書記員一同不辭辛勞,千里奔波遠赴甘肅金昌開庭,成功調解一起離婚糾紛。
“感謝你們遠赴甘肅開庭解決我的糾紛”原告在庭審結束之后向合議庭真誠道謝。該離婚案件的原告、被告均系少數民族,原告為在校博士生,被告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羈押在蘭州市看守所,因防疫政策規定無法前往蘭州開庭,原承辦法官遂中止審理。2021年2月,因工作原因該案件分至崔春法官承辦,崔春法官努力推進案件審理,多次聯系蘭州市看守所,幾經波折了解到被告剛被判刑,現已在甘肅金昌監獄服刑。為能盡快解決當事人糾紛,承辦法官數次與甘肅各級法院、看守所、監獄反復溝通開庭事宜,并最終決定2021年6月10日在甘肅省金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委托監獄協助向被告送達開庭傳票,并商請甘肅金昌中院配合開庭的各項準備工作。
甘肅金昌距西安有1000多公里,路途遙遠且交通不便,不僅不通高鐵,而且每日僅有一班飛機。6月9日清晨6點,承辦法官一行人即在法院門口集合一同前往機場。上午10點飛機降落在甘肅金昌機場,承辦法官等一行人來不及休息調整,顧不上旅途的疲憊,馬不停蹄地直接奔赴金昌監獄遞交第二日開庭所需手續。直至所有手續辦理完畢之后,承辦法官等人方辦理住宿。6月10日上午,承辦法官同合議庭一行人前往金昌市中院進行網絡視頻開庭。經過開庭審理,最終被告同意離婚,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調解意見。從金昌返回西安后上班第一天承辦法官便立即制作調解書,并于當天郵寄至甘肅省金昌市監獄。
碑林法院不遠千里奔赴甘肅金昌開庭審理,用實際行動詮釋了“我為群眾辦實事”。碑林法院始終把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深入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不斷探索為民謀利、為民解憂、為民辦事的工作機制和措施,與群眾的需求無縫對接,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司法的溫度!(劉煦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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