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群眾辦實事|男子欲討回給網交友轉賬款,法官提示:此網友非“友”
6月17日上午,藍田法院玉山法庭來了一對年輕夫妻,丈夫小心翼翼地攙扶著懷孕的妻子小張,這位小張便是今天要開庭審理的不當得利糾紛一案的被告。
本案的原告是一位周姓男士,據周先生講述,他和被告從未謀面,他們是通過一款叫“陌陌”的社交軟件認識的。今年3月的一天,被告又主動通過微信添加原告為好友,此后雙方通過微信進行交流,在聊天過程中原告對被告說了些“不該說的話”,被告以此對原告進行威脅,先后兩次要求原告轉賬共2萬元,否則被告就要報警,原告無奈只好轉賬。事發后,原告認為被告沒有合法依據獲利,故請求返還。
來法庭應訴的被告小張情緒激動,她表示自己從不認識原告,也從未使用過“陌陌”軟件,她還是在收到法院傳票時才知道這件事的。
聽了雙方當事人的陳述后,王軍權法官感覺案件疑點頗多。庭審中,原告方提交了微信聊天截圖、支付寶電子回單,但被告小張對以上證據均不認可。
按照原告的轉賬日期,法庭查詢了被告小張的支付寶賬戶,并核對微信頭像及被告小張的支付寶流水明細。發現被告小張的微信頭像與原告提交的不符,被告小張的賬戶的確沒有收款記錄,且被告小張的賬號與原告提交轉賬賬號也不相同。
此時,王法官大致已經確定原告轉賬的“網友”與本案中的小張并非同一人。
起初,原告方仍然堅信不疑,但經過王法官一邊分析證據一邊解釋法律規定,并向其宣傳網絡安全知識。經過一番耐心溝通,原告方也逐漸意識到本案被告小張并非之前在網上與他聊天并轉賬的那個“網友”,而那個所謂的“網友”也并非是真正的“朋友”,原告方對未搞清楚事情就將小張起訴至法院表示致歉。
藍田法院積極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在案件辦理過程中主動服務群眾,真正為群眾答疑惑、辦實事、解難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法官提醒
網絡世界越來越精彩,信息越來越豐富,利用網絡交友實施犯罪的人也越來越多,交友中被威脅、被騙財騙色的案例也在不斷增多,在此,法官提醒廣大群眾,網絡交友需謹慎,凡是涉及金錢往來的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強防騙意識,防止落入他人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