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隊伍教育整頓】典型案例||事故調解顯溫情 事了人和守初心——耀州區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涉代位求償權交通事故
來源: ? 2021-06-28 09:33:39
隨著車輛的普及,各種車輛保險應運而生,但在發生事故時,如何運用保險保障車主合法權益,保險公司又該如何保障自身合法利益,代位求償權無疑為我們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依據。近日,耀州區法院交通事故審判團隊審理了一起涉代位求償權案件。
2019年8月7日12時20分許,劉某駕駛重型自卸貨車與文某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相撞,兩車受損嚴重,文某車上人員3人死亡。經交警部門認定,劉某承擔本次事故全部責任。某保險公司對文某車輛定損為八萬余元,車輛殘值五千元,2021年10月,文某向某保險公司提出代位賠償申請,獲七萬元保險金賠償。根據《保險法》第六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某保險公司取得了向劉某追償的權利,但久拖未果,其作為原告將劉某及其駕駛的貨車車主李某訴至本院,要求賠償。
案件受理后,經辦案法官認定,本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雙方無爭議,是一起宣判就能結案的簡單案件,且判決更能節省辦案團隊的時間、精力,更能減少他們的工作量。但為有效化解保險公司與車主、車主與聘用司機之間的矛盾,消除誤解,達到良好的社會效果,辦案法官選擇調解方式辦理此案。經多次與原、被告雙方溝通,并反復向其解釋相關法律規定,不厭其煩的傳達雙方意愿,最終雙方當庭達成調解意向,由李某賠償保險公司5萬元。辦案法官的耐心和為民初心收獲雙方當事人的感謝,耀州區法院為民辦實事的工作效率也獲點贊。
糾紛的解決從來不局限于是非判斷,更在于矛盾的化解,作為一名法官,不僅要做到及時審結案件,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司法的力度,更要追求“事了人和”,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司法的溫暖。耀州區法院全體法官干警始終堅守法治初心,將此作為執法辦案的目標,為公平正道、為正義發聲、為法治發力,用人民群眾的滿意度檢驗教育整頓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