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辦實事||執法為民一身正氣 勤政為民兩袖清風
來源: ? 2021-06-28 13:12:53
“白法官,真是太感謝你了,感謝你為我們老百姓做主”,2021年6月10日,拿到了賠償款的原告專程來到寶塔區法院姚店法庭白海江庭長的辦公室連聲表示感謝,并將一面書有“執法為民一身正氣 勤政為民兩袖清風”的錦旗遞到了白海江庭長和書記員侯婉玉的手中。
2019年11月1日下午5時許,延安市寶塔區姚店鎮某村村民沙某邀請白某、張某一同飲酒。晚9時許,沙某離開飯店走失,后被發現死于位于姚店鎮桃屯行政村高山村被告陜西某公司五工區梁場排水渠中。經延安市公安局經開分局調查認定,死者沙張平死亡原因系醉酒后不慎從該處墜落跌至梁場排水渠內死亡。后因沙某死亡賠償問題不能達成一致,三原告遂將陜西某公司、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訴至寶塔區法院。承辦法官白海江接收案件后,立即向各方當事人送達民事起訴狀、開庭傳票,同時積極與各方當事人了解案件情況,多次組織各方當事人勘察出事現場,確定案件基本事實,后經過多次調解后,三方不能達成調解協議,白海江法官立即進行了開庭審理,認真聽取各方充分發表的辯論意見后進行了判決,認為被告陜西某公司在事故發生地從事施工活動,對施工場地的警示或守護不到位,致與施工無關的人員隨意進入施工區域,與沙某死亡事故的發生,具有一定的因果關系,但由于其在被告中國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投保了建筑工程一切險,并繳納了保費,雙方形成了保險合同關系,故二被告應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判決由被告中國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賠償三原告各項損失三十多萬元。判決生效后,被告中國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主動履行及時支付了案件款。
原告在拿到案件款后,非常感動,為了表達感謝,遂向法官送來了錦旗,于是就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