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縣人民檢察院先進人物展播(一)
郭路,男,1985年4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文化程度,陜西淳化人,現任淳化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該同志于2009年9月參加工作,先后在我院反貪局、反瀆局工作,2017年2月至今在第一檢察部工作。
郭路同志在我院反貪、反瀆部門擔任檢察員期間,先后參與辦理了“5.15特大事故案件”、“醫療系統、交通系統腐敗案”等重大案件,為我縣十八大以來的反腐工作做出了積極貢獻。黨的十九大以后,郭路同志調任刑事檢察部門負責人,其一貫秉持嚴謹認真、任勞任怨的工作作風,在懲治犯罪、偵查監督、提升刑事案件質量方面表現突出,其從事檢察工作以來辦理各類刑事案件400余件,無冤假錯案,無違法違紀行為,其業務能力和工作作風受到了案件當事人和司法界同行的好評,為維護人民群眾利益和司法公平正義作出一定貢獻。
一、牢記使命,嚴懲黑惡勢力犯罪
2018年以來,全國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打響。郭路同志作為刑事業務檢察官,是最早加入戰斗的人員之一。2018年3月,公安機關為了攻破一起案情復雜的惡勢力案件,邀請他提前介入偵查,他接到民警送來的前期偵查案卷材料后,為了保密需要,他全部單獨審查。為了兼顧工作和家庭,他經常在晚上孩子入睡之后,回到單位審查材料,以確保公安機關及時偵查取證,為公安機關提出多份取證意見,最終該案順利偵破,實現了我縣黑惡案件的“零突破”。2019年,他出庭公訴了市檢察院交辦的一起惡勢力集團案件,面對9名犯罪嫌疑人及其11名辯護律師,他在法庭上出示了100多份證據材料,針對每名辯護人的多個辯點,逐一作出回擊,最終九名犯罪嫌疑人當庭認罪伏法。掃黑除惡三年來,我縣公安機關辦理的2件15人惡勢力案件均由郭路同志提前介入引導公安偵查、出庭公訴,且15名被告人全部在一審后服判未上訴,高質高效懲治了惡勢力犯罪。
二、勇于擔當,辦理大要案成績突出
2017年以來,郭路同志先后辦理了“7.20”系列盜掘古墓葬案、“8.27”系列假證案、系列非法經營藥品案等重大案件,所有涉案人員全部受到刑事處罰。
2019年8月,一名被害人在淳化縣公安局報案稱自己的駕駛證被多人冒用,其曾在異地公安機關報案未果。辦案民警核查發現該線索背后有一個制假販假團伙,由于我縣司法機關沒有辦理此類案件的經驗,遂邀請郭路同志介入該案。他介入偵查后,研究了相關法律法規,發現此類案件沒有系統性的司法解釋,證件印章種類多樣化,無統一的認定標準,犯罪嫌疑人有預謀、有組織,反偵查能力極強,若辦理此案,不僅取證難度非常大,首先要面臨法律適用的難題。為了支持公安機關破獲該案,他加班加點查閱了大量的案例、法規和論文后,為公安機關提出一份書面的取證意見,解決了前期取證和法律適用難題。他將涉案20余人批準逮捕后,又給公安機關出具準確詳細、操作性強的捕后偵查提綱和補查提綱,確保了后續偵查的案件質量;最終該案順利完成了起訴和判決工作,涉案30余人全部被法院作出有罪判決,為咸陽地區辦理“三假”案件積累了豐富的司法經驗,有效維護了國家機關管理和社會公共秩序。
三、執法為民,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利益
郭路同志面對侵害群眾利益的侵財犯罪,充分運用認罪認罰等刑事訴訟制度,敦促犯罪嫌疑人退贓退賠,彌補被害人損失。近三年來,他審查起訴的侵財犯罪案件中,經過其釋法說理、耐心勸導,有10余人全部退贓,共計向40余名被害人及單位退贓退賠30余萬元,受到了被害人的好評。如郭路辦理的一起盜竊油菜籽案,查實犯罪嫌疑人作案13起,大多數被害人系農村孤老人員,家庭條件較差。為了督促退贓,他多次向犯罪嫌疑人釋明法律規定、耐心勸導,最終犯罪嫌疑人通過其家屬退賠所有贓款。收到退賠贓款后,他逐一向被害人打電話,通知其領取退贓款,對兩名行動不便的老年被害人,他主動上門送去了退贓款。2020年,他辦理了一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犯罪嫌疑人通過藏匿手段拖欠農民工資4萬余元已兩年之久,農民工通過各種方式維權,收效甚微。審查起訴階段,他多次向趙某釋明相關法律規定,向其告知刑事處罰的嚴重性,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一個可操作的兌付方案。犯罪嫌疑人最終被他的耐心和溫情打動,經過多方籌措,兌付了拖欠的全部工資。郭路同志在辦理部分交通肇事、傷害案件中,在犯罪嫌疑人無力賠償或者賠償不足時,主動與司法救助部門聯系,為被害人申請救助補助。2017年以來他向救助部門移送線索10余件,所有被害人全部得到相應的救助。
四、求真務實,著力提升刑事案件質量
郭路同志從事刑事檢察工作后,發現偵查活動監督工作僅僅依靠糾正違法通知書等載體來實施,公安民警對部分其程序違法的原因難以理解,甚至有排斥心理,造成糾正不徹底,違法問題重復出現,監督效果不夠好。為了提升刑事案件辦案質效,郭路同志利用辦案之余,總結了其近三年辦理200多起案件中經常出現的違法問題30余條,分析了存在問題的原因,并提出相關整改意見,向縣公安局和交通警察大隊發出兩份檢察建議。檢察建議發出后,他先后在縣公安局和交警大隊集中向一線辦案民警講解了檢察建議的主要內容,分析了違法問題產生的后果,闡明了相關法律條文,得到了一線民警的理解和認可。整改一段落后,他又先后奔赴兩單位召開座談會,對整改不徹底的情況進行了反饋,并詳細向民警深度講解了司法程序設置的背景,便于民警掌握和理解。上述工作開展一年多來,在縣公安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刑事質量得到明顯提升,交警部門無任何退補案件,有力提升了刑事案件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最大化地節約了司法成本,保障了案件當事人的訴訟權益。
五、廉潔公正,不畏權貴不受利誘
郭路同志在辦理“7.20”系列盜掘古墓葬案中批準逮捕50余人。該案涉案人員眾多,成分復雜,有商界名流、惡霸地痞、小眾平民等等各類人物。他在審查逮捕過程中,難免出現一些穢濁之氣,利誘威逼也偶有發生。但他做到了面對名流不崇媚、面對惡霸不畏懼、面對地痞不歧視、面對平民不憐惜,保持一顆法律工作者應有的客觀公正之心,將利誘拒之門外,對威逼聽而不聞。不論有什么勢力和后臺,全部依法審查、依法逮捕,彰顯了檢察機關辦案的威嚴和公正。
另外,郭路同志在工作中能堅持以公正執法、文明辦案為宗旨,以人民群眾滿意為根本標準,組織紀律性強,同事關系相處融洽,無任何違紀涉訪等不良記錄。其作為部門負責人,以身作則、以老帶新,為我院刑事檢察業務方面培養出多名優秀的年輕辦案人員,為淳化檢察事業發展做出了應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