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光環能:擬分拆子公司國聯環科至創業板上市
近日,華光環能(600475.SH)發布公告,擬其控股子公司無錫國聯環??萍脊煞萦邢薰痉植鹬辽罱凰鶆摌I板上市。本次分拆完成后,華光環能股權結構不會發生變化,且仍將維持對國聯環科的控制權。
近日,華光環能(600475.SH)發布公告,擬其控股子公司無錫國聯環??萍脊煞萦邢薰?以下簡稱“國聯環科”)分拆至深交所創業板上市。本次分拆完成后,華光環能股權結構不會發生變化,且仍將維持對國聯環科的控制權。
據中國固廢網了解,華光環能本次要拆分所屬子公司國聯環科及其控股子公司作為公司環保綜合服務下污泥藻泥的環保運營及系統集成業務的運營載體,與其他業務板塊之間保持著高度的業務獨立性。
華光環能與擬分拆所屬子公司國聯環科資產、財務、機構方面相互獨立公司和國聯環科均擁有獨立、完整、權屬清晰的經營性資產;華光環能和國聯環科各自建立了獨立的財務部門和財務管理制度,并對各自資產進行獨立登記、建賬、核算、管理;華光環能和國聯環科各自具有健全的職能部門和內部經營管理機構,該等機構獨立行使職權,國聯環科不存在與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機構混同的情況。華光環能不存在占用、支配國聯環科的資產或干預國聯環科對其資產進行經營管理的情形,也不存在機構混同的情形。本次分拆后,華光環能和國聯環科將保持資產、財務和機構的相互獨立。
本次分拆后,國聯環科可以針對其自身業務建立更加合適及靈活的業務管理及發展模式,而華光環能也可以更加聚焦自身其他業務的發展,降低多元化經營帶來的管理成本。華光環能和國聯環科聚焦各自主營業務,可以推動各自業務更加迅速地發展,為股東帶來更好的回報。本次分拆符合《分拆規定》對上市公司分拆所屬子公司在境內上市的相關要求,具備可行性。
根據華光環能披露的年度報告,華光環能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值)分別為 3.13 億元、4.06 億元、4.82 億元,符合“最近 3 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的規定。根據國聯環科的財務數據,扣除按權益享有的國聯環科歸屬于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后,華光環能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值計算)累計為 11.31 億元,不低于 6 億元。
截至當前,華光環能持有國聯環科58.44%的股份,為國聯環科的控股股東。無錫市國資委為華光環能實際控制人并通過華光環能間接控制國聯環科,故無錫市國資委為國聯環科的實際控制人。
據中國固廢網了解,國聯環科早在2015年11月在新三板掛牌上市。2019年12月11日完成新三板摘牌。
在2019年12月,華光環能便對外宣布,華光環能擬將污泥業務相關資產全部增資注入國聯環科。國聯環科在新三板掛牌4年多,上市公司在其摘牌不足半月即分拆業務注入全部污泥資產,引發了市場對其即將分拆上市的猜想。
對此,華光環能回應:分拆上市對上市公司的好處在于一方面將業務相互獨立出來,另一方面也可以推動各自業務的發展。將業務分拆出來之后,對于整體母公司來說,能夠比較好地專注某一類業務,也可以讓盈利的業務集中到某一領域,從而實現對整個資本市場的推動。
2021年3月,華光環能對外公告稱,下屬控股子公司國聯環科擬以增資擴股方式引進戰略投資者長江生態環保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江生態”)、三峽資本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三峽資本”)。長江生態通過現金、以非公開協議方式向國聯環科公司增資1.08億元,其中1866.76萬元計入國聯環科的實收資本,8960.45萬元計入資本公積。增資后,長江生態對國聯環科的持股比例為17.05%;三峽資本通過現金、以非公開協議方式向國聯環科增資人民幣5412.79萬元,其中933.24萬元計入國聯環科的實收資本,4479.55萬元計入資本公積。增資后,三峽資本對國聯環科的持股比例為8.53%。
增資后,長江生態、三峽資本合計持有國聯環科25.58%股權,華光環能持股比例由78.52%變更為58.44%。
2021年4月19日,華光環能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擬籌劃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議案》。根據公司整體總體戰略布局,結合公司控股子公司國聯環科業務發展需要,推動公司在污泥處置領域內的技術創新、產業拓展,發揮資本市場規范治理運作及拓寬融資渠道等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促進公司及國聯環科共同發展,董事會擬授權公司及國聯環科管理層啟動國聯環科上市的前期籌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