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加壓!企業必須了解的11項環保法律知識點!
來源:羽白網 ? 2021-09-07 12:01:31
近年來,隨著各類專項督查行動的力度越來越大,企業也越來越需要需要及時自檢自查、嚴格整改,主動了解生態環境問題的法律知識,常態化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明確環境違法成本。本站梳理環保手續以及大氣污染防治兩方面的常見環保問題及典型案例,供企業學習啟示并盡早規避相關風險。
環保手續類
一、未編制環評、未通過環保部門審批,建設生產線?;蛟诃h評審批后,未按照環評進行建設。性質、規模、生產工藝發生變動,未重新報批環評的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后果,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
典型案例:
某公司已建設氧化亞硅生產線及廠房,未按照規定依法向審批部門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責令企業立即整改,立案處罰11.7萬元。
二 、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或排污許可證過期,擅自開工生產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處以10萬元-100萬元罰款。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六十三條規定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移交公安部門。
典型案例:
某機械公司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拋丸機正在生產,被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排污,依法立案處罰20萬元。
三 、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在環境保護設施驗收中弄虛作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