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價是怎么形成的?
7月16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以下簡稱全國碳市場)正式啟動,線上交易也隨即展開。全國碳市場中,碳排放配額交易價格(以下簡稱碳價)是最為活躍的元素,并作為市場的風向標,實時反映市場的供給與需求。全國碳市場啟動當天,首筆交易的價格為52.78元/噸,9月17日,全國碳市場收盤價為43.43元/噸。
2013年以來,我國相繼啟動了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湖北、廣東、深圳以及福建8省市的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在各碳排放權交易試點交易所中,對于碳價形成的規則和發布信息則不盡相同。其中,北京、重慶交易所9月17日成交均價分別為79.92元/噸、36元/噸,上海和湖北交易所收盤價分別為39.78元/噸、40.67元/噸。那么,碳價究竟怎么形成的?又有哪些規則?
各交易所的碳價如何選???
以掛牌交易的收盤價或均價作為價格信號,收盤價計算規則不盡相同
目前,碳排放配額交易方式主要有兩種,分別是掛牌交易(線上交易)和大宗交易(線下交易)。
大宗交易價格一般不公開發布,掛牌交易價格會公布在各交易所的官網和微信公眾號等平臺上,內容包含開盤價、最高價、最低價、收盤價等信息。
通常,各試點交易所會以掛牌交易的收盤價或均價作為價格信號,作為計算下一個交易日漲跌停板幅度的基準。
在全國碳市場和各試點交易所中,北京、天津、重慶和福建交易所采用每日碳排放配額的掛牌成交均價作為基準價格,成交均價等于當日配額總成交額除以每日配額總成交量。
除上述地方交易所采用掛牌成交均價作為基準價格外,另一種方式是按規則計算得到收盤價,主要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全國和廣東交易所的定價,參照當日掛牌協議交易所有成交的加權平均價格;若當日無成交的,以上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第二類是上海和湖北交易所的收盤價,為每日最后5筆成交價的加權平均價;若當日成交不足5筆則以當日所有成交價的加權平均為收盤價;若當日無交易,則以上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作為今日收盤價。
上述各試點交易所交易的均為單一品種地方碳排放配額,而深圳交易所碳排放配額共有8類配額品種。因此,第三類為深圳交易所的收盤定價規則,即每日相應品種的最后一筆交易的成交價;若當日無成交的則以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此外,廣東碳市場收盤價定價規則還有特殊規定:每日開盤后9:30:00-9:31:59內的掛牌點選成交不計入當日收盤價。當日9:32:00后(含)的掛牌點選成交數量小于100噸(含)時,收盤價以當日開盤價為收盤價;當日9:32:00后(含)的掛牌點選成交數量大于100噸時,收盤價為掛牌點選當日9:32:00后(含)所有成交的加權平均價。
定價方法各有利弊,期待統一標準
應依據各地區實際情況和歷史數據,因地制宜進行計算
可見,全國碳市場和各試點交易所基準價格定義各不相同。
對部分試點碳市場來說,由于每日交易量數量較少,選取掛牌均價作為基準收盤價格計算更簡便且不會嚴重影響準確性。
每日交易量更大、日間波動更多的碳市場,如全國碳市場、上海碳市場,按一定規則計算基準收盤價則更為合適。以所有成交筆數的加權平均和作為收盤價,雖然更全面地考慮到一天內所有情況,但是不一定能準確反應兩天內價格的變化情況,波動較??;若以最后一筆成交價格作為收盤價,則會出現特例現象,不能準確反應整體情況。相比之下,以每日最后若干筆成交或最后一段時間成交的加權平均價作為收盤價更為妥當。
總之,各種定價方法各有利弊,無論是選取掛牌均價作為基準收盤價格,還是按三種定價規則計算收盤價,都應該依據各地區實際情況和歷史數據,因地制宜進行計算和公布。
此外,隨著全國碳市場的發展和壯大,也期待全國碳市場和各試點碳市場統一相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