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管理辦法施行水價實現市場化,水務資產回報穩定迎價值重估
近日,《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和《城鎮供水定價成本監管辦法》經國家發改委和住建部簽審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辦法施行水價實現市場化,水務資產回報穩定價值重估。新版管理辦法中,企業端供水價格由準許收入與核定供水量計算得出,其中準許收入考慮準許成本、準許收益和稅金,核定供水量則考慮自用水率和漏損率。新辦法下,1)從收益角度:水務資產明確市場化回報,三年調價周期明確回報確定性增強。2)從成本角度:成本監審更具操作性,優秀運營能力有望獲超額收益。水務資產有望迎價值重估。
準許收益:明確市場化回報,三年調價周期回報確定性增強。準許收益綁定市場利率,供水價格更加市場化。供水企業準許凈資產收益率為權益資產收益率*(1-資產負債率)+債務資本收益*資產負債率,其中權益資產收益率不高于10年期國債+400bp,債務資本收益率按LPR確定。新管理辦法下權益資本收益率對應無風險利率和400bp上浮,增強水務資產回報吸引力。債務資本受益率對應LPR,隨行就市回報合理。首次明確城鎮供水價格監管周期原則上為 3 年,明確調價預期收入確定性增強。
準許成本:本監審更具操作性,優秀運營能力有望獲超額收益。成本監管辦法細化標準操作性增強。準確成本項包括固定資產折舊費、無形資產攤銷和運行維護費。核定供水量考慮自用水率和漏損率。企業運營效率高于成本核定標準,如較低的運營維護費和較低的漏損率,優質運營企業有望獲得超額收益。
5年內未調價區域超1/3,水價有望提升供水公司受益明顯。梳理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直轄市水價情況可以發現,5年內調價為主要趨勢,占比64.5%??紤]長期未調價地區近期迎來調價可能性加大,以城市代表對應省級行政區,我們認為近10年未調價的天津、哈爾濱(黑龍江)、北京和蘭州(甘肅)可能為未來調價地域,其次考慮5年內未調過價的杭州(浙江)、濟南(山東)、西安(陜西)、南寧(廣西)、廣州(廣東)、西寧(青海)和重慶的可能性較大。地區水價上漲將同時帶動供水公司營業收入和利潤率的顯著提升,受益明顯。以洪城環境及南昌為例,復盤南昌市2009年、2014年、2018年的三次自來水提價,水價的提升均帶動公司供水業務營業收入與毛利雙升,毛利率也隨調價周期上行,盈利能力持續提升。
投資建議:碳中和戰略目標下,強調市場化機制和資本回報的穩定性,綠色產業價值凸顯。水務細分賽道下,新供水價格管理辦法施行,水價實現市場化,三年價格監管周期明確價格調整預期,回報市場化同時確定性增強,我們積極關注水務板塊,關注水務資產價值重估,重點推薦:洪城環境(高分紅&加速成長,綜合公用事業平臺價值重估),建議關注:中國水務、北控水務集團、首創環保、重慶水務、興蓉環境。建議關注水務技術方案提供:金科環境。
風險提示:政策推廣不及預期,融資環境改善不及預期,財政支出不及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