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度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遴選工作的通知
11月22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度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遴選工作的通知,旨在促進工業能源利用效率持續提升,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詳情如下: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度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遴選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聯節函〔2021〕26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場監管局(廳、委):
為加快提升工業能源利用效率,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決定組織開展2021年度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鋼鐵、焦化、鐵合金、電解鋁、銅冶煉、鉛冶煉、鋅冶煉、鎂冶煉、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乙烯、煤制烯烴、合成氨、甲醇、電石、燒堿、純堿、對二甲苯、精對苯二甲酸等20個行業。
二、基本要求
申請能效“領跑者”的企業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年能源消費量超過1萬噸標準煤的獨立法人單位;
(二)單位產品能耗水平達到能耗限額國家標準的先進值,且為行業領先水平;
(三)按照國家標準《能源管理體系要求》(GB/T 23331)和《測量管理體系-測量過程和測量設備的要求》(GB/T 19022)建設能源管理體系和測量管理體系,建立完備的能源統計和計量管理體系制度,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 17167)要求并已通過能源計量審查,建立節能獎懲制度,已建設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監測系統;
(四)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相關要求,未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錄的落后用能設備和產品;
(五)近三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環境事故或產品質量違法行為,且未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三、工作程序
(一)企業申請。按照企業自愿參與原則,相關行業符合要求的企業可向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提交能效“領跑者”申請報告(附件1)。鼓勵有關行業協會向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推薦本行業符合要求的企業。
(二)初審。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組織對本地區企業申請報告進行初審,于2021年11月25日前將推薦意見、企業申請報告及《2021年度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推薦匯總表》(附件2)等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分別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計量司)。電子版材料同時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上傳報送。
(三)復審和發布。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專家進行復審,遴選確定2021年度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名單,并按程序發布。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