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水務集團:擬以70萬噸/日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權發行REITs!
無錫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發行基礎設施公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項目,本次基礎設施REITs擬入池的底層資產擬選取蘆村、城北和太湖新城三家污水處理廠(不含管網)的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權,污水處理能力合計70萬噸/日,其中蘆村廠30萬噸/日、城北廠25萬噸/日,太湖廠15萬噸/日。
招標范圍
(1)負責設計完整且合理的交易結構和發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實施特許經營的建議及路徑);
(2)編制并推進具備可行性的試點資格申報材料;
(3)組織撰寫材料,與發改委、證監會、證券交易所等監管機構和部門進行協調溝通,確保產品申報符合各項政策要求;
(4)對本項目涉及的資產重組事項提供專業意見,并協助順利實施;
(5)聘請法律顧問、評估機構、稅務顧問、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開展公募REITs申報所需各項專業工作(費用包含在發行階段報價內),保障項目順利、平穩、有序推進;
(6)負責發行材料的準備和審核;
(7)提供原始權益人所需的公司戰略發展、經營規劃等方面的咨詢;
(8)進行產品路演推介與銷售,并完成專項資產支持計劃及公募基金產品的設立,并成功發行、上市;
(9)協助招標人募集認購本基礎設施公募REITs的資金;
(10)公募基金管理人、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管理人及基金財務顧問應當承擔本次發行后存續期服務工作,履行項目
運營管理職責。應當及時組織資產評估機構對基礎設施項目進行評估,依法編制并發布定期/臨時公告,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等;組織相關機構開展本基礎設施公募REITs的擴募及做市服務;
(11)根據招標人要求為招標人尋找戰略投資者,并完成戰路配售相關工作;
(12)根據法律法規及合同文件約定,應由投標人承擔的其他職責。
服務期限
發行服務期三年。2022年12月31日前,由江蘇省發改委推薦至國家發改委。存續期限暫定30年(可擴募、可提前到期或延期)
招標限價
(1)發行階段費用(包括基金管理人財務顧問費及其他中介費用)限價: [1800]萬元。
(2)存續階段費用(包括基金管理費、專項計劃管理費及托管費用等)限價: [0.22%] /年(以實際發行規模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