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輪第五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公布第三批典型案例
第二輪第五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今天(29日)公布第三批典型案例。黑龍江、貴州、陜西、寧夏四省區部分地區因為生態環境問題突出被通報。
黑龍江:大量污水未經處理排入松花江
督察發現,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存在明顯短板,位于哈爾濱市中心城區的何家溝、松浦支渠入江段在2018年被認定為黑臭水體,地方經治理于2020年底上報實現銷號,但不到半年即返黑返臭。
監測結果顯示,經松浦排澇橋下雨水口流入松浦支渠的生活污水,化學需氧量、氨氮濃度分別為374毫克/升和34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18倍、33倍。何家溝下游段3個防洪排澇雨水泵站,也都有大量生活污水匯入,河松泵站和康安泵站污水氨氮等濃度嚴重超標。哈爾濱市2019年提出建設群力西污水處理廠,但截至此次督察進駐時還未開工。根據“十三五”規劃,何家溝上游的平房污水處理廠,應于2020年底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但至今處于調試狀態,仍在執行一級B排放標準。何家溝上游磨盤山凈水廠脫泥處理設施長期閑置,含泥廢水處理廠始終未建成,每天產生的約2萬噸含泥廢水未經任何處理直排何家溝。督察還發現,哈爾濱市河道清淤敷衍應對。有關區縣對黑臭水體整治方案不落實,何家溝上游30多公里河道仍沉積大量底泥,導致水質重度黑臭。
貴州:“兩高”企業違法問題突出
貴州省六盤水市嚴控“兩高”項目不到位,突破規劃盲目布局焦化企業,部分“兩高”企業能耗統計數據嚴重失真、污染擾民問題突出。
國家有關部門明確要求對焦炭產能實施等量替代。但近年來,六盤水市未嚴格執行焦化產能控制要求,違規為威箐焦化公司、旗力新能源公司等5家企業辦理焦化項目備案手續,備案總產能達到1080萬噸。督察發現,部分“兩高”企業污染防治設施建設管理不到位,宏盛煤焦化公司、旗盛煤焦化公司粉塵、異味等污染問題突出,周邊群眾苦不堪言,意見很大。宏盛煤焦化公司長期不如實統計上報能源消耗情況,2021年1—11月漏報洗精煤使用量3.6萬噸。旗盛煤焦化公司根據經驗值上報,遠低于實際能源消耗量。
陜西:重點環境治理工作推進遲緩
陜西省安康市漢濱區、紫陽縣,對漢江一級支流蒿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工作不重視,部分重點環境治理工作推進遲緩,蒿坪河流域環境風險隱患突出。
根據規劃,蒿坪河流域水質在2020年底前要達到地表水Ⅱ類標準,但在2021年10月,蒿坪河流域25個水質監測點位中,劣V類多達16個,小磨溝、黃泥溝、豬槽溝等點位水質長期處于劣V類。線麻溝現場采樣監測pH為4.27,水質呈酸性。督察發現,蒿坪河流域范圍內存在大量廢棄礦渣露天違規堆存點,且防滲措施嚴重不到位。截至2021年4月,蒿坪河流域范圍內仍有95處棄渣堆場,堆存量超過300萬立方米,其中41處未采取任何治理措施,占比高達43%。抽查發現,紫陽縣明華石煤礦數萬立方米廢渣露天堆存,部分未采取任何防滲措施。漢濱區建發礦業廢棄礦渣治理項目未對廢棄礦渣堆場周邊及底部防滲,淋溶水未經收集處理,最終排入蒿坪河。督察組還發現,應于2020年底前完成的如場地污染修復、重金屬污染治理等多個重點項目,截至督察進駐時也仍未建成。
寧夏:吳忠鹽池縣工業園無序發展 違法排污多發
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鹽池縣工業園區無序發展,威脅古長城安全,多次出現違法排污現象。
督察發現,鹽池工業園在整合優化過程中,未落實重要生態功能區限制開發等要求,反而增加開發區面積,導致石膏礦露天開采規模擴大,進一步破壞當地草原生態系統。督察發現,寧夏鹽池縣廣源礦業有限公司燃煤鍋爐除塵效果差,煙氣顆粒物排放濃度超《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40倍;寧夏寧鄂石膏有限公司、鹽池縣銀石石膏建材有限公司煙氣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不到位,大氣污染嚴重;寧夏蘇滬新材料有限公司廢液焚燒爐煙氣脫硝設施長期不運行,在線監測數據明顯異常。督察還發現,寧夏寧魯石化公司緊鄰頭道邊段明長城開發建設,有400米明長城竟然還處于廠區范圍內。衛星遙感影像顯示,2014年后,寧魯石化公司在明長城保護范圍內違法新建爐渣庫、甲醇儲罐等工程,其中甲醇儲罐距離明長城不足20米,嚴重威脅頭道邊段明長城安全。
關鍵詞: 環保督察,生態環境,黑臭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