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出臺金融支持生態環保政策
“2022年3月底前制定全省環保金融項目庫管理辦法,建立省級環保金融項目庫,入庫項目將被定期推送至金融機構,作為綠色融資主體貸款授信和享受政策優惠的重要依據?!鄙綎|省政府近日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關于金融支持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 (以下簡稱《措施》)。據悉,這是全國首個專門針對生態環保領域出臺的省級金融支持政策。
為充分發揮金融支持綠色發展的資源配置功能,引導和鼓勵更多金融資源支持生態環保產業發展,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聯合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等部門制定了《措施》,從建立推進機制、開展跟蹤問效、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充分體現目標規劃帶動、央行資金撬動、激勵政策驅動等特點,給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持續注入動能。
01
金融支持環保潛力和空間大
2021年三季度末,綠色貸款余額同比增長31.1%
山東是經濟、工業大省,生態環保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金融支持生態環境保護和壯大生態環保產業有巨大潛力和空間。
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副行長董龍訓介紹:“近年來,山東省綠色發展與綠色金融有機融合。通過發揮金融資源配置、風險管理、市場定價等功能,山東省在完善綠色金融產品體系、市場體系和激勵約束機制等方面取得了較好成效。2021年三季度末,全省綠色貸款余額6879億元,同比增長31.1%,高于各項貸款增速18.3個百分點?!?/p>
2021年山東省第四批“落實‘六穩’‘六?!龠M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對出臺金融支持生態環保政策提出了明確要求。因此,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與山東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牽頭,會同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部門,深入調查研究,結合全省實際,共同起草印發了《措施》。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新聞發言人侯翠榮告訴記者:“綠色金融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重要基礎保障。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將協同配合金融部門積極構建綠色金融體系、創新金融模式,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撐?!?/p>
02
撬動金融資源流向生態環保領域
已有991家環保企業納入金融輔導
《措施》提出,建立金融支持生態環保推進機制;組建環保金融項目庫和省生態環保產業專家庫;開展項目進展跟蹤評價,通過評價督促加快項目進度。
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措施》明確,充分發揮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的減碳引導作用和金融輔導體系的精準服務優勢,撬動更多金融資源流向生態環保領域。
第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設立100億元再貸款專項額度,支持地方法人銀行加大綠色貸款投放,重點支持碳減排、碳匯等領域貸款。
第二,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設立50億元再貼現專項額度,明確專項再貼現支持的綠色票據范圍、程序、標準。
“基于再貼現的優勢,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與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印發了《山東省再貼現減碳引導管理辦法》,作為《措施》的一項配套激勵政策,使政策紅利精準直達生態環保領域企業,降低企業實際融資成本。”董龍訓介紹說。
第三,設立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并加大山東省綠色發展基金對生態環保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
第四,引導金融資源加大對環保管家、環境醫院、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試點、環境綜合治理托管服務模式試點等生態環保治理模式的支持力度。
第五,開展金融輔導,將有需求的企業全部納入金融輔導,符合條件的享受相應利率、期限等優惠政策。
山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李坤道告訴記者:“2021年以來,山東省通過健全省市縣三級金融輔導體系,完善金融輔導評價、分層管理、線上對接等措施,金融輔導質效明顯提升。截至目前,已有991家環保企業納入金融輔導,已為105家企業解決融資19.89億元?!?/p>
03
鼓勵創新金融產品服務
創新綠色信貸支持方式,豐富綠色信貸產品體系,精準對接加強政銀企聯動
《措施》要求,鼓勵金融機構圍繞環境權益和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創新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相統一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據了解,一方面,要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綠色信貸支持方式,鼓勵制定專門的綠色信貸管理辦法,根據生態環保產業發展導向和企業經營特點,積極探索將企業節能減排表現納入貸款額度測算、利率定價、還款期限等授信管理流程,建立環境信用行為與金融信貸相掛鉤的激勵機制。
另一方面,豐富綠色信貸產品體系,鼓勵和推廣碳排放權、排污權、用能權、水權、碳匯、節能環保項目特許經營權、綠色工程項目收益權、可再生能源補貼等抵質押貸款,以及環境權益回購、保理、托管等金融產品。
為加強政銀企聯動,《措施》明確,定期通過銀企對接活動、名單推送等形式,組織金融機構與綠色環保企業開展精準對接。深入開展綠色金融研究和交流研討,發揮好綠色金融研究院等機構的咨詢服務功能,推進生態環保產業與金融交流合作。同時,定期向金融機構推送企業生態環境保護違法行為,將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信息、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情況作為企業貸款的重要依據。
《措施》要求,加強宣傳監督,定期組織環保政策、綠色金融政策宣講和培訓,及時總結提煉綠色金融典型模式、特色做法和創新機制,加大宣傳力度。強化監督管理,對在貸款過程中弄虛作假或將支持資金挪作他用的企業,移出環保金融項目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