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工黨界別小組建議高效綜合利用礦山尾礦——從根本上消除安全隱患及次生災害
■本報記者 富強
農工黨界別小組為今年全國兩會準備了《關于礦山尾礦資源高效綜合利用》的提案,建議研究制定《礦山尾礦綜合利用條例》、開展全國范圍尾礦庫確權調查、設立尾礦綜合利用科技攻關專項、制定綠色礦山金融政策、積極開展尾礦資源綜合利用國際合作。
該提案指出,我國礦產資源長期高強度開發形成了大量的礦山尾礦,存在著巨大的環境污染和安全生產隱患,已成為生態文明建設中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
礦山尾礦存兩大問題該提案認為,目前礦山尾礦存在的主要問題有兩大方面。
一是礦山尾礦堆存總量巨大,極易造成次生災害事故。安全風險大。尾礦庫多分布在地質條件脆弱的陡峭狹窄溝谷地,極端天氣可能會造成滑坡、泥石流、潰壩等次生事故。造成環境污染,引發重大環境問題。有的尾礦中含有毒、有害和放射性超標元素,對礦山及其周邊土壤、水質和生態破壞影響持久。占用大量的土地資源。我國共有大中型礦山9000余座、小型礦山26萬座,因采礦占用土地面積近400萬公頃,大幅侵占了我國有限的可利用土地資源,加劇了我國人多地少的矛盾。
二是尾礦高效利用尚存在權屬不清和法律法規不到位等問題。礦山尾礦的資源現狀不清。尾礦資源化利用潛力和環境影響不明,尾礦信息系統還未建立,急需開展系統的調查評價。一些早期尾礦庫存在無人管理、所有權屬性不清等問題?,F有法規只規定了企業的相應責任和義務,缺乏明確資源管理部門管理的責任。
礦山尾礦綜合利用水平偏低。缺乏金融、稅收等優惠激勵政策,進行尾礦再開發的企業較少,進行礦石規模化減量的技術水平較低,高附加值產品少,多采用填充、建筑用砂、制磚和水泥原料等技術手段利用尾礦。
融合資源環境屬性的礦山尾礦科學分級分類的標準未建立,尾礦治理政策缺乏科學依據,礦山尾礦利用、保護和處置的邊界還未厘清,未形成相應的分級分類規范。
當前,大部分尾礦庫有價組分含量已接近或高于邊界品位,但隨著技術的創新和國家需求的變化,一些尾礦已經成為具有開發利用潛力的優質資源,可利用性強、經濟價值可觀。
五點建議《關于礦山尾礦資源高效綜合利用》的提案提出五點建議:
一是研究制定《礦山尾礦綜合利用條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基礎上,制定配套實施方案,細化尾礦資源利用管理部門職責和企業責任,從資源綜合利用的角度用好尾礦。
二是開展全國范圍尾礦庫確權調查。建議由自然資源部牽頭,聯合發改委、工信部、應急管理部等有關部門建立協調機制,開展尾礦資源綜合調查特別行動,為確權登記提供支撐。
三是設立尾礦綜合利用科技攻關專項。建議工信部、科技部設立專項,組織技術和裝備研發,開展礦山尾礦綜合利用共性技術攻關,實現資源利用的最大化。
四是制定綠色礦山金融政策。建議設立綠色礦山基金,或在國家綠色發展基金中設立專項。同時,通過減免尾礦再利用企業的稅賦,提供綠色信貸等正向激勵措施,推動礦山生態修復,快速減少尾礦存量。
五是積極開展尾礦資源綜合利用國際合作。充分發揮我國政策、裝備、技術、資金等優勢,開展境外戰略性尾礦資源綜合利用調查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