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好心幫忙卻摔傷 責任誰來擔?
法官說法
楊某請求柯某幫忙采摘龍眼的行為屬于義務幫工。所謂義務幫工,其權利義務約定不明顯,是發生于親戚、朋友、鄰里之間的無償、自愿提供勞務的行為,是不以追求報酬為目的的。
近期,福建省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鄰居好心幫忙采摘龍眼卻摔傷,責任誰來承擔引分歧的案件。
2018年9月8日,楊某交代鄰居柯某幫忙采摘龍眼,之后離開。而后柯某自行搬來扶梯,通過扶梯上樹后站在一鐵皮屋頂采摘龍眼。在此期間,柯某不慎從屋頂采光洞墜落受傷??履畴S即被送入醫院治療。經鑒定,柯某雙下肢截癱,構成一級傷殘。此后,因楊某與柯某雙方對柯某受傷各自應承擔的責任產生分歧,故涉訴。
長樂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柯某應楊某請求幫忙采摘龍眼的行為,構成義務幫工??履巢烧堁蹠r,就應當預見到攀爬采摘的危險性,應小心謹慎,對自身安全承擔應有的注意義務。
結合本案事實和過錯情況,長樂區人民法院認定柯某應當承擔80%的事故責任,楊某承擔20%的事故責任,楊某賠償柯某26萬余元??履巢环?,提起上訴,福州市中院改判柯某應當承擔70%的事故責任,楊某承擔30%的事故責任,楊某賠償柯某39萬余元。
本案中,楊某交代柯某幫忙采摘龍眼,之后便離開,并未具體指示柯某如何采摘??履匙孕羞x擇站在鐵皮屋頂的采光玻璃上采摘龍眼的方式??履匙鳛槌赡耆?,應當預見前述方式具有高度危險性,而且其因自身未盡注意義務而墜落受傷,對自身的受傷行為存在重大過錯?!睹穹ǖ洹返谝磺б话倨呤龡l規定,“被侵權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由此可見,本案一、二審認定柯某自負主要責任是正確的。
本想助人為樂,卻釀成悲劇。這也提醒我們,被幫工人應當盡到安全防范和監督義務,為幫工人提供必要的防護條件和安全的幫工環境;幫工人應當盡到安全注意義務,避免違規操作和危險行為。雙管齊下,共同配合,才能最大限度地減少悲劇發生,從而讓互幫互助的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更好地傳承。
( 中國應急管理報2021年3月19日3版 編輯:楊安琪 投稿郵箱:zhifagushi2019@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