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世紀金鑫煤業:企業和相關責任人被罰2128萬余元
本報訊 記者賈虎瑞 王宇報道 日前,山西省政府安委辦對晉能控股集團古交世紀金鑫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世紀金鑫煤業)違法違規生產建設情況和責任情況進行了通報(3月15日,本報二版以《睜眼說瞎話 要錢不要命》為題,對古交世紀金鑫煤業假停產“騙局”進行報道)。
企業被列為聯合懲戒對象
通報指出,根據調查,世紀金鑫煤業存在五項違法違規事實:一是拒不執行安全監察指令,在整合停產期間違法違規組織井下生產建設;二是9號煤層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未經審查批準,在2020年10月2日至2021年3月9日擅自組織開工建設,累計施工710.5米;三是采取隱蔽、欺騙方式逃避安全監察,2021年3月9日突擊檢查時向監察人員隱瞞井下生產建設狀態和作業人數;四是圖紙作假、隱瞞掘進工作面,提供虛假信息、隱瞞下井人數,其中在2021年1月1日至3月9日非法組織生產建設期間,多數入井作業人員未攜帶人員定位卡;五是井下9號煤層違法建設區域未安設監控系統及人員位置監測系統。
依據國家、山西省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山西省對世紀金鑫煤業給予警告,并將其列為聯合懲戒對象;責令世紀金鑫煤業停產整頓,繼續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對世紀金鑫煤業及相關責任人罰款2128.38萬元。
一批責任人受到嚴肅處理
對山西煤炭運銷集團能源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王國彪給予記過處分;責令山西煤炭運銷集團能源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世紀金鑫煤業包礦領導孫世昌就地辭職,給予記大過處分;對山西煤炭運銷集團能源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安全副總經理陳寶紅給予撤職處分。對世紀金鑫煤業礦長馬明維給予撤職處分,納入聯合懲戒對象;對世紀金鑫煤業原礦長閆春亮給予撤職處分,納入聯合懲戒對象;對世紀金鑫煤業原礦長徐勇給予撤職處分,納入聯合懲戒對象,并對其安全生產考核記27分;對世紀金鑫煤業礦長助理文太平的處理是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納入聯合懲戒對象。對世紀金鑫煤業駐礦安全技術特派員葉巨明、郝永發及五人小組成員郝文斌給予開除處分;對古交市應急管理局安監站站長解峻、五人小組組長周永光給予撤職處分;對安全監管專員殷學亮、張晉給予撤職處分,調離現工作崗位,今后不得從事安全管理工作;對古交市應急管理局分管煤礦的安全副局長給予警告處分。
責成晉能控股集團向省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古交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向古交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相關責任人的黨紀處分情況待調查結束后向社會公布。
3月9日,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兩會安全督導檢查組在對世紀金鑫煤業進行突查時,發現該礦在整合停產改造期間,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情況下,存在責令停產而拒不執行、擅自從事高度危險的生產作業活動等違法違規行為。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太原監察分局于3月10日與古交市政府及古交市應急管理局、公安局成立聯合調查組,對世紀金鑫煤業涉嫌違法違規行為比照事故調查處理。
山西省政府安委辦還同時通報了華陽新材料科技集團石港煤業有限公司較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信息和有關處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