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企業事故多發,說明啥?
日前,吉林煤監局公布長春羊草煤業股份有限公司羊草溝煤礦一礦“2·27”一般其他事故調查報告。該事故雖然是一起一般事故,但筆者搜索發現,羊草煤業自2018年11月以來,已經先后發生了3起亡人事故,涉及頂板、運輸和維保等不同作業領域。再進一步了解,羊草煤業長期停產,拖欠職工工資。這是企業整個管理系統出了問題。
羊草煤業不是個案。據有關部門統計,今年以來,礦山領域發生亡人事故的企業中三成有事故“前科”,冶金行業更是接近四成。“前科”企業事故反復發生,應引起高度警惕。
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問題?一般來講,我們將事故成因歸納為“多米諾理論模型”和“多因果關系理論模型”兩類?!岸嗝字Z理論模型”是指事故為一系列因素累積的結果,去除這一系列因素中的任意一張“骨牌”都可以避免事故的發生?!岸嘁蚬P系理論模型”是指各種原因隨機合并在一起導致了事故的發生。在現實中,事故往往是以上兩種模型合并的結果。
同一家企業反復發生事故,證明這家企業那些致禍的“骨牌”一直沒有消除。再深究一步,除了企業自身的問題,同一家企業反復發生事故也說明了個別地方政府監管存在問題。有的部門對事故處理偏松偏軟,輕描淡寫、隔靴搔癢,相關責任人沒有切膚之痛,當然不會真重視真反思真投入真整改真提升。還有的事故調查處理,一查了之一罰了之,沒有對事故企業進行長期跟蹤“補課”,沒有將其作為監督檢查重點列入執法計劃,導致企業“身無壓力輕飄飄”,安全管理緊一陣松一陣,隱患長期存在。
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其重要性怎么強調都不為過。事故調查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為了盡可能詳盡地調查清楚并確認各種導致事故發生的因素,并通過分析和改進,有效控制這些因素的影響,從而達到抽掉一張“骨牌”或者剪斷一條因果鏈條,避免事故發生的目的。在安全生產領域最常用的戴明環(PDCA)管理法,其精髓也是通過不斷分析整改提升形成完整的管理閉環。
今年3月,國務院安委辦出臺了《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辦法》,要求事故結案后10個月至1年內,有關單位組織開展評估工作。各地應用好用足這一政策要求,彌補個別地區事故調查處理中的“先天不足”,給“前科”企業開出對癥藥方。
不能否認,事故的發生有一定的偶然性,無法完全避免。面對事故,我們要做的就是深刻反思反省,尋找共性問題,挖出釀禍根子,不斷完善規程標準,切實筑牢守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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