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傳正:減災文化需要自我養成更需外界培育
“防災減災是一種自我主導責任,而不是被動地接受指令。遭遇突發變化,能夠自覺尋求正確的應對策略,由視而不見走向感性自發甚至理性自覺,才能避免對變化著的現象視若無睹或對突發情況缺乏警醒。”
防災減災現已成為社會共識,成為個人或群體生存、生活與發展的組成部分。立足“災害風險是可識別的、可防范的”,培育災害風險文化將成為重要舉措。
認識災害風險是防災減災的科學基礎。自然災害與地理環境、地形地貌、巖土成分結構、區域降雨、地下水活動、凍融作用、地震損傷及人類活動等多種因素疊加作用密切相關。受季風氣候影響,我國自然災害危害程度和區域強降雨與自然災害易發區的重合程度正相關。
災害風險是致災因子或引發因素和承災體遭遇的概率。應對災難不僅要強調法規制度的剛性約束,還要依靠科技的進步。
樹立風險理念是安全發展的基本要求。隨著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公民素質提高,公民社會對減輕自然災害的要求會越來越高。人類具有冒險的天性,也有尋求安全的本能。隨著全球化和城鎮化進程的快速推進,人類社會在后工業和信息時代遭遇或引發自然災害的概率急劇增加。災害風險來源不再局限于自然界,而更多地來自人類活動對自然界的過度干預甚至破壞。個人或群體的任何一種選擇都會產生風險,選擇的數量和范圍增加導致遭遇的風險類別與強度增加。災害風險是“平等主義者”,會“公平”地影響到每一個人。因此,風險增加就要求人類社會的安全認知和應對能力必須增強,促進安全發展需要政府、企業、社會、個人和科技界等“多位一體”的協同努力。
培育風險文化是提升防災減災成效的重要途徑。人類社會居住、出行和生產安全更多地體現為自然或人為環境的安全,人類的活動范圍、時機、頻次和強度等與遭遇或引發的自然災害或技術災難成正比。人類社會要減輕災難或規避風險,就需要理性生存,約束自我。
防災減災風險文化是高于物理實體防災減災的重要方面,包括畏懼文化、預防文化、防災文化、應急文化和制度文化等。這些文化需要公民社會自我養成,更需要外界培育。要培育個人或群體預防、躲避、控制和處置自然災害或災難事件的行為習慣,就要倡導主動學習防災減災知識、提升風險意識、培育本能反應能力、完善法規制度和協同行動應對的智慧。
防災減災是一種自我主導責任,而不是被動地接受指令。遭遇突發變化,能夠自覺尋求正確的應對策略,由視而不見走向感性自發甚至理性自覺,才能避免對變化著的現象視若無睹或對突發情況缺乏警醒。個人或群體對異常變化的敏感性、判斷力、推斷力和行動力提升了,就會避免或顯著減輕因個人無意識甚至集體無意識而遭受災難。
(劉傳正 應急管理部國家自然災害防治研究院二級研究員、首席科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