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企業事故時發,是水土不服還是能力有限
■谷林
前不久,上海市金山區勝瑞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發生火災,造成8人死亡。該公司是外國法人獨資企業。公開資料顯示,該公司曾因違反安全、環保、消防等規定被相關部門處罰并責令整改。
近年較為轟動的外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不止這一起。在應急管理部發布的2019年全國十大生產安全事故中榜上有名的山東濟南齊魯天和惠世制藥有限公司,是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同樣在2019年,江蘇省昆山漢鼎精密金屬有限公司發生燃爆事故,該企業為境外法人獨資公司,曾被曝出安全教育就是讓員工挨個簽字。
大部分外資企業有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但不可否認,一些外資企業的安全管理存在水土不服、投入不夠,甚至存在一些歷史遺留問題。同時,由于一些特殊原因,監管部門無法對其進行有針對性的監管。筆者淺見,外資企業近期事故頻發,有以下原因。
失去相對優勢,削減安全投入。面對國有企業、民營企業的蓬勃發展,外資企業正逐漸失去其技術、管理方面的相對優勢,在國內市場的競爭壓力逐步增大。為了生存,外資企業不得不壓縮成本,安全投入不能幸免地被縮減。
歷史原因造成一部分外資企業“光鮮”的外表下藏著的是陳舊設備。一方面,早期進入中國市場的外資企業,設備設施已經老化。另一方面,一些外資企業進入中國市場時,就使用的是老舊設備。筆者在十多年前曾參與處理一家生產電腦機箱的外資企業的事故,當時該企業連續發生多起員工被軋傷事故。在車間,筆者看到,從幾噸到上百噸的沖壓機有幾十臺,都比較老舊。企業負責人坦言這些設備都是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在其他地區生產和使用過的舊設備,被淘汰后于本世紀轉移到中國。這些設備自動化程度很低,送料、清渣、打包等環節都需要人工完成,因此發生事故的概率比同類企業要高。
審批程序復雜,失去風險治理時機。在我國投資的相當一部分外資企業是跨國企業,在中國的是其分公司或子公司??鐕髽I分工細致,流程嚴密,與此相生相伴的是一切事務都需要按部就班逐級請示。一些事項往往要請示數周才能確定落實方案。這樣的流程使得安全工作很難開展。安全管理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關聯因素眾多,一個小小的問題就可能誘發一系列問題,甚至引發事故。如若企業連換一個儲罐閥門都要逐級審批,逐級討論,很難保證風險治理的時機不被錯過。
本土化戰略失策,水土不服問題顯現。不少外資企業在產品生產、企業運營和人才選用等多方面實行本土化。其母公司擁有一套非常完備、效果顯著的EHS管理體系,但不適應中國的法律法規標準。再加上人員的文化水平、能力素養情況和母公司有區別,一些水土不服的問題顯現,導致風險得不到管控、隱患不能及時消除。
此外,適用于中國企業的聯合懲戒手段對外資企業作用不大。對一些動輒數億元數十億元營業額的外資企業,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即使被處罰幾十萬元,也不覺得“疼”。而對于國內企業,受聯合懲治后,會影響其此后融資和獲得政策扶持。而對一些外資企業,其資金來自境外,不在國內融資,其相關信息也不必完全公開,我們的聯合懲戒手段對其幾乎無效。因此,有些外資企業甚至敢漠視中國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
外資企業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促進其安全發展,于國于民意義重大。我們要善于抓住其痛點,引導與規范并重,有針對性地增加對外資企業的監管與服務。
對外資企業開展中國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的輔導,督促外資企業建立同時滿足國內國外法律法規標準要求的EHS管理體系。
禁止以“優化營商環境”為名義給任何企業在安全管理方面開綠燈,樹立“安全也是營商環境”的理念,增強安全監管底氣,引導外資企業把做好安全工作當成市場競爭力。
必須提高政府安全監管的效能。政府不能包打天下,要通過執法監督檢查建立長效機制,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同時運用好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手段,對漠視安全的企業加大事前刑事懲治力度,在市場準入等方面增加限制,從而把不規范安全生產行為的外資企業逐出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