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責任重千鈞 央企須當“排頭兵”
近日,有兩則關于央企的新聞讓筆者印象深刻。一則是內蒙古煤炭工業協會根據能源迎峰度夏期全力做好煤炭供應保障工作發出的倡議書中指出,“央企及其他大型煤炭企業要發揮表率作用,帶頭落實增產增供責任,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滿負荷生產,加快釋放優質產能”。另一則是珠海市在建工程石景山隧道7月發生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4人死亡。從初步原因看,施工方中鐵二局集團有限公司難辭其咎。據統計,自2000年來,我國共發生13起隧道建設施工重特大事故。從施工單位來看,其中有12起是由央企承建的。
央企一直被稱為“排頭兵”,其在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主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占據支配地位,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理應在各個方面起到帶頭和表率作用。就如在煤炭供應保障工作中,帶頭落實增產增供責任。與此同時,在安全生產方面,央企同樣應該起到帶頭和表率作用。
2008年國務院國資委制定印發的《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指出,保障安全生產是央企履行社會責任的內容之一,即從國家對央企在安全生產領域“寄予厚望”角度出發,央企帶頭扛起安全生產責任勢在必行。
央企是企業落實安全發展理念的“排頭兵”。在安全生產領域,央企一直扮演“排頭兵”的角色,一直是中堅和表率力量,為安全生產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近年來,我國邁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和高質量發展階段,央企更是在各個方面發揮了重要的引領作用。
央企是企業落實安全責任的表率。央企擁有豐富的資源和先進的技術力量,往往掌握著多個領域先進的安全生產技術。央企在開展安全質量標準活動、加強基層對安全理念的理解、加強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的踐行上發揮著重要作用。此外,在安全生產培訓和應急救援方面,央企的帶頭作用更是不容小覷。若是能夠發揮其在技術、基礎力量和培訓技能等方面的優勢作用,積極引導中小企業強化安全生產工作,這將持續提升我國安全生產的水平和能力,不斷夯實我國安全生產工作的基礎,為我國的生產安全注入源源不斷的動能。
央企大多在各個行業領域作出了突出貢獻,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精神,如鞍鋼精神、大慶精神等。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如果積極運用好這些精神,同樣可以產生良好的效果。
當前,我國安全生產形勢總體保持平穩,同時必須認識到,安全生產整體水平還不高,安全風險隱患仍大量存在,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還不適應新時代對安全生產的新要求。要改變這一狀況,作為“排頭兵”的央企必須起到帶頭作用。
要將安全責任重要理念銘記在心。央企要推動風險隱患雙重預防、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理念落地。還要注重培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企業安全文化,將“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植入每名員工的心中,使安全生產形勢保持穩定。在深化國企改革的關鍵時期,央企要嚴把企業自身發展規劃關口,對新進行業、新上項目的技術裝備、人才隊伍等進行多方位、全方面評估,力求在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前提下再上新臺階。
要將各項安全責任措施落實于行。央企要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建立安全隱患自查、自報、自改閉環管理工作機制,提高技術防范能力和水平,堅持“安全標準基礎+科學技術”等多條腿走路,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央企在拓展安全服務業務廣度的同時,需推進安全責任層層落實,加強各崗位員工安全培訓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通過建立“安全培訓館”“應急救援館”等形式,筑牢安全屏障、編織好防范風險的安全網。
要將成熟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技術方法推廣出去。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升需長期積累。必須承認,央企承擔的項目大多都是難度很高的項目,在保障安全生產方面也提出更高要求。
但是央企有能力也有義務創新安全生產管理方式和技術,解決安全生產難題,并通過不斷總結經驗教訓,推動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技術水平的進步。同時,央企還可以將總結出的經驗,通過各種方式推廣出去,為同行業其他企業提供借鑒和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