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廣闊天地錘煉務實作風——文水選派344名干部奔赴鄉村振興一線駐村工作
接到上級外派第一書記通知后,文水縣高度重視,多次專題部署,把這次派駐作為錘煉、培養、鍛煉干部的重要平臺,作為向臨縣、向革命老區學習呂梁精神的重要途徑??h委組織部牽頭抓總,具體細化落實選派任務,各單位和各鄉鎮也及時動員黨員干部積極報名。經過精準審核,最終選出符合選派要求、作風能力過硬的34名同志披甲出征。這34人平均年齡44歲,90后7名,占21%,年齡最小的24歲;80后—90后之間的有8名,占24%;有研究生1名;大學本科學歷的有17名,占50%;大專學歷的14名,占41%;高中學歷2名。科級干部5名,有過第一書記經歷的達到17人,占到一半人數。
文水縣堅持“一盤棋”思路,按照“縣級統籌、精準選派、盡銳出戰”的原則,及時摸清選派需求,統籌各級選派力量,因村派人、科學組隊,做到定村精準、派人精準、工作精準。
根據上級選派要求,將脫貧戶20戶以上的原建檔立卡貧困村、易地扶貧搬遷安置新成立的村(社區)等11個行政村確定全縣駐村工作隊選派的重點村,保留原幫扶單位繼續駐村。目的是延續幫扶機制,發揮已有的幫扶經驗優勢,做到“扶上馬、送一程”,確保脫貧不脫責任、不脫政策、不脫幫扶、不脫監管,在一段時間內保持幫扶舉措“不下線”和政策的穩定性、連續性,確保駐村有組織力、結對有產業基礎、資源有輻射效應,做到責任、力量、工作“三捆綁三落實”。
組織部門嚴格要求這些幫扶單位在選派第一書記(兼工作隊長)和隊員時,把善于攻堅、“最能打仗的人”派往駐村第一線,按照“一村一隊、一隊三人”的要求單獨選派工作隊,全脫產駐村,保證隊伍人員繼續跟進做好鞏固提升和對接鄉村振興工作。
同時,縣委還確定10個軟弱渙散村、1個鄉村振興示范村、1個紅色文化村、2個宗教村,充分考慮這些村特點和幫扶單位的工作性質、工作職能和派駐干部的自身優勢,分類選派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把熟悉黨群工作的干部派到黨組織軟弱渙散、戰斗力不強的村,發揮黨建引領作用,融化思想堅冰,提升基層黨組織凝聚力和戰斗力;把熟悉統戰工作和宗教政策的干部派到宗教村任第一書記;整合資源、人員力量等選派鄉村振興示范村和紅色文化村任第一書記(兼工作隊長),注重示范引領效果。
按照就近便利、方便開展工作的要求,結合派出單位的編制數、實際人數和行政村人口數量、脫貧戶數進行選派,積極探索實施“1+N”聯建共建幫扶機制,成為文水縣此次派駐的特色亮點。即從縣級行政機關、縣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群團組織、經濟開發區、劉胡蘭紀念館、條管單位中各選派1-2個工作隊(脫貧村為1個固定工作隊),采取“一隊帶多村”的方式,每個工作隊不少于3人,幫扶1-4個行政村。明確以工作隊為單位,隊長統籌協調管理。無論一個工作隊包聯幾個村,幫扶單位都充分考慮人選年齡、專業、經歷等因素,選派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工作作風實的優秀干部參加新一輪駐村工作,并預備一定數量的后備隊員,在分配合理,安排得當的基礎上,把專業人員放到最合適處,讓他們在農村廣闊天地錘煉務實作風,磨礪堅韌品格,保證平時每村有工作隊員,急時每村有工作隊伍。幫扶單位與所派駐村開展組織聯建、資源聯享、產業聯抓、服務聯辦、人才聯興和治理聯動等工作,構建區域化鄉村振興和網格化基層治理“聯建共建”組織體系。
縣委堅持在“統”上下功夫,高位推進抓實基層組織建設,守正創新全面開展基層治理,為駐村工作隊劃定四個方面的工作重點,合理提出任務要求,構建起組織部綜合統籌、鄉鎮屬地管理、幫扶單位跟蹤服務、派駐村黨組織日常監督“四位一體”責任鏈條。
一、建強基層組織,把村黨組織建設成為堅強戰斗堡壘
協助配齊村“兩委”班子,著力解決班子不團結、軟弱無力、工作不在狀態等問題;培養村后備干部;嚴格落實“三會一課”,嚴肅黨組織生活;推動落實村級組織工作經費和村干部報酬、基本養老醫療保險;建設和完善村級組織活動場所、服務設施等。
二、為民辦事服務,幫助群眾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帶領村級組織開展為民服務全程代理、民事村辦等工作;強力推進電子商務、金融服務、便民超市進村工作,方便群眾生產生活;經常入戶走訪,聽取意見建議,努力辦實事;關心關愛貧困戶、五保戶、殘疾人、農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兒童,打通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
三、提升基層治理水平,促進農村和諧穩定
推動完善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落實“四議兩公開四監督”,督促村務監督委員會發揮作用,促進村級事務公開、公平、公正;幫助村干部提高依法辦事能力,指導完善村規民約,弘揚文明新風。
四、鞏固脫貧成果推動鄉村振興
做好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推動特色產業可持續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從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轉向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實現鄉村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縣委把選派工作納入鄉村振興實績考核重要內容,根據區域性不同任務和目標要求,以制度的形式明確駐村干部派出單位在鄉村振興中承擔的職責任務,制定駐村工作隊定期匯報機制,并由組織、農業農村等部門加強調研督促,及時發現和解決有關問題。明確要求駐村工作隊在派出單位和鄉鎮黨委領導和指導下,從實際出發,抓住主要矛盾、解決突出問題,緊緊依靠村黨組織和村“兩委”成員開展工作。
為解除駐村工作隊員的后顧之憂,該縣將駐村工作隊工作經費、生活補助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其中,外派臨縣第一書記工作經費專項經費40000元/人/年(包括生活經費),用于解決幫扶干部在駐村期間產生的費用等,結余部分也可用于慰問救助特困戶、開展公益活動等。本縣派駐脫貧戶20戶以上的原建檔立卡貧困村第一書記工作經費也根據實際情況作了規定,要求鄉鎮黨委協助幫扶村為駐村干部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有脫貧戶20戶以上的原建檔立卡貧困村的鄉鎮做好駐村人員的食宿保障工作,確保“五天四夜”制度落到實處。其余工作隊按下鄉補助規定執行。全面落實駐村工作隊員意外傷害保險購買,所需經費由所在單位在工作經費中列支。以鄉鎮為主定期開展座談會和交心談心活動,關心關懷駐村工作隊員的工作生活。組織部細化考核清單壓實責任,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實地督、暗訪查、電話問、群眾訪、微信錄等“督訪查”措施,對駐村工作隊進行常態化督導。同時,縣委明確要求全縣選拔使用干部時把駐村第一書記(工作隊長)納入后備干部識別管理,激勵能干的人在農村一線干出實在的事,樹立鮮明的實績用人導向,全面提升駐村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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