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合力防范群租滋生
在外工作的務工人員,為減少生活花銷,不少人選擇了群租,但是群租帶來的線路復雜、火災隱患、易燃易爆物品不規范使用、噪音擾鄰等諸多問題,已成為影響社區和諧的不可控隱患。
共和新社區毗鄰鐵路上海站和大寧商業地塊,轄區內新舊小區交錯。因交通便利、房屋租金較低、外來人口集聚,帶來房屋租賃市場活躍的同時,群租也在轄區不可避免地出現并蔓延。
為消除隱患,維護社區一方和諧,近年來,街道通過不斷摸索實踐,形成小區居民自治、職能部門認定、專業隊伍拆除相結合的巡查整治處理模式。2019年至今共整治群租房282戶,拆除分隔305間,遣散群租人員498人。在保持“無群租社區”動態無群租房的基礎上,不斷建立完善長效機制,嚴防返潮。
健全機制
精準部署群租整治
為認真落實市委、區委有關改善住房民生的工作要求,共和新路街道聚焦群眾反響強烈、影響房屋安全和社區和諧的群租行為,以“無群租小區”創建為切入點,成立了群租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新、老小區的實際狀況,精準制定和部署“三位一體末端管理”模式。
同時,充分發揮居民區黨總支領導核心作用,積極調動業主、業委會、物業、居委等一線自治力量,建立了日常動態巡查制度、物業發現制止和快速整治等三項整治機制,在嘉利明珠城小區試點實施,取得了頗為有效的成功經驗。群租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在嘉利明珠城小區,定期召開小組會、現場會,對聯合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商議遏制群租房回潮的具體措施等。充分利用市民熱線、信訪及群租舉報電話等平臺,及時接收處理群租問題舉報,居委會積極配合做好主動發現機制的完善工作,定期組織針對群租問題的專項集中整治行動,加強對居民小區群租問題的有效監管。
小區實現了新增群租零增長、存量群租逐步清除、即時整治零返潮的目標,以此擠壓“群租房”生存空間,遏制轄區內群租現象反復發生。目前,嘉利明珠城小區整治群租的工作模式和舉措,成為共和新路街道的樣板,向全社區復制推廣。
廣泛宣傳
形成全民參與態勢
劉女士是共和新路街道上海灘大寧城小區的居民。2012年剛剛搬過來的時候,劉女士的居住體驗極佳。幾年過去,群租現象悄然滋生,帶來不少衛生問題、治安問題和消防隱患。隨著街道平安辦牽頭整合力量開始打擊群租,劉女士也在居委會的呼吁下戴起了紅袖章,當起了志愿者,積極抵制群租。
2019年2月初的一天,劉女士在志愿巡邏中,正巧看見一行10余人拎著行李箱準備進入3幢101室,便上前詢問,“你們是來做什么的?”對方回答:“帶員工去出租房。”劉女士馬上就出言告誡道,“你這是群租啊,不可以住的!”隨即撥打110報警。街道與派出所聯動獲悉此事后,召集居委會、社區民警、房東花先生、承租人林老板、業主代表劉女士一并參加整治協調會。經協商調解,業主花先生表示,今后保證不會再發生群租的事件。
在共和新路街道的各小區出入口,現在都放置了醒目的“本小區無群租,一經發現馬上取締”的告示牌;公開群租舉報電話;在共和新路街道社區報上刊登群租整治信息;物業和居委會通過橫幅、展板、電子屏幕等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向居民發出了小區無群租房的公開承諾,接受居民監督,還引導居民積極投入群租抵制和舉報中來……此舉對群租房業主、“二房東”和房產中介都起到了很大的震懾作用,營造了社區無群租的濃郁氛圍。
長效機制
阻斷群租蔓延源頭
8月2日,共和新路街道專門召開群租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各成員部門分別討論群租工作想法,明確各自職責,落實推進措施。
街道平安辦實施12345工作法(1天內認定,2天內自改,第3天整治,居委、平安辦、城管、派出所4方聯合上門整治,5天內固守防返潮)。設立群租數據庫,提升數據分析,對反復回潮的貼標簽列入重點整治看死盯牢,設立群租舉報電話、制作群租舉報電話海報,貼到轄區1507個門洞及重點返潮戶門口。
街道黨群辦把群租整治列入年終居委工作考核指標,加大打分權重,提高居委干部對群租工作的投入力度。街道城運中心將群租情況納入物業的達標補貼考核指標,并設立專項獎勵金,提升物業參與群租整治的積極性。街道市場監督管理所加大對轄區26家房地產經紀排查整治,消除中介參與群租行為。派出所民警上門著重排查群租現象,震懾二房東群租行為。
在做好固守工作的同時,為避免群租回潮,共和新路街道疏堵結合,合理引流租房人員,實現房東、鄰里、治安、消防、政府的多贏。
一是建立預警機制。通過完善小區門禁、監控等設施設備系統,提高技防能力,結合物業加強小區人員、貨物出入管理,對群租房及時發現、勸阻、制止、報告。
二是建立跟蹤管理機制。通過房屋租賃登記、裝修裝潢跟蹤管理等措施,從源頭上防范群租的滋生。并加強對門崗、員工培訓和內部監管,提高其工作責任心。
三是建立疏堵結合的機制。通過引入租賃企業等中間方,引導業主把多余閑置的房屋合法出租,解決來滬人員租房的剛性需求,對于臨時被解約的租客,盡力提供“人文關懷”,幫助尋找短期居住點、低租金房源等,解決來滬人員租房的剛性需求,從源頭上掐斷群租蔓延的可能性。